前言
關於同性戀,其實根本沒有人可以定義它,所以,才能圍繞著這個議題,大夥兒猶如瞎子摸象般,抓住自以為是的觀點,大發議論。這當中穿插著太多的謊言、實況、偏見、悲劇,唯獨科學沒有著力點。怎麼會這樣呢?科學的發展過程從來都不可能被人的法律、道德、傳統、風俗、文化所制約,無論多麼離經叛道的人、事、物、理,只要人的好奇心還在,就算如何潛藏在最幽微的深處,它的原理、原則、機制,終究還是能被一一解密。為什麼同性戀不行?然後任由全世界的人為了這個議題,吵鬧、對立,甚至殺人。科學家,你們還要繼續沉默下去嗎?
下列截圖自BBC世紀天才---愛因斯坦
20180510
今天在泛科學網站發現底下這篇兩年多前的文字;三不五時會到那邊看看有什麼有趣的文章,然後在某一文章中出現了這篇的連結,讀完之後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奇文共賞之。
重點提示:
(1)同性戀行為不罕見且有遺傳學的初步研究基礎;
(2)同性戀行為具有演化優勢;
(3)同性戀行為非病態不應被矯治;
(4)生物不學好,長大護家盟。
(5)別跟交往對象爭辯此一議題,將會導致分手。這點最重要。
# -1
同性間的性行為並不罕見,只要同性個體間表現出求偶、交配行為就是,包括哺乳類、爬蟲類、鳥類、兩生類、昆蟲等;某些動物同性性行為比例甚至不低於異性,例如 瓶鼻海豚,雄性有50%是發生在同性之間 。同性戀基因為什麼會 被保存 下來?目前科學家還 沒有發現同性戀基因 ,但遺傳學家在追蹤研究數百對同卵雙胞胎後,發現它跟X染色體第八對染色體的基因群和表徵遺傳(epigenetics)有關,此外還與懷孕時母體的內分泌,尤其是睪固酮含量有關。
雌性的比例呢?
為什麼同性性行為會出現性別間的差異? 如果作者能想通,或許他就不會認為這叫同性戀了。他這篇文字的最大問題在於,對科學訊息沒有自己的想法,欠缺質疑的科學精神,有的只是同溫層式的偏見。曾經讀過一則報導指出,居然有教授對學生說:給我你現在講的言論的資料來源,我才不想在研討會上聽到你的假設。果然學生有錯都是老師造成的。受過科學訓練的人在閱讀科學訊息後並不會完全接受,而是不斷質疑、反覆推敲其中意義,最後得出自己的看法,再與人分享,研討會的目的不就是如此嗎?
沒有的東西怎麼被保存下來? 我猜想作者想表達的是,同性戀行為為何並不罕見,合理的解釋是控制此行為的基因被保留下來了。然而行為與基因間並沒有絕對的關連性;除了本能行為,其他行為都是學習來的與基因無關。這樣的思維會不會太跳躍、太一廂情願?(如下圖的幻象,你也看到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了嗎?人的理智就是要破除這種自以為是的幻覺!)到底是不罕見還是偏執的成見?為何一個不罕見的生物現象會找不到對應且可遺傳的基因?從結構、生理機制對應出蛋白質,再從蛋白質對應到基因,這套分子生物學的技術邏輯,發展了幾十年已有太多工具可協助基因的搜索,為何就是找不到所謂的同性戀基因?有沒有可能是一開始就搞錯了?
重點是同性戀的形成與後天環境的變因關聯性較大、但確切的形成機制不明。 我想知道的是,同性戀為何只對同性別的某些個體可以產生性衝動?究竟是對方的哪些生物因子觸發了這種生理反應?而這些生物因子與前述染色體上基因群的表徵遺傳所產生的性狀表現是否具有因果關係? 更重要的是,特定基因的後天修飾並不具有一致性;如前述同卵雙生的同性戀表徵遺傳現象,究竟是包含母體在內的什麼環境因子啟動了特定基因的表徵遺傳?又同性戀的表徵遺傳是活化了特定基因群?或是關閉與生殖相關的基因群?若真是這種基因群開關的話,代表同性戀可能是演化的產物,他的出現是為了讓某些人類應付突發的環境壓力。當然這些都只是我的憑空想像,搞不好也可能是上帝最後的慈悲 --- 既已被創造出來,那麼就好好地過完自己的一生吧。
雌性的比例呢?
為什麼同性性行為會出現性別間的差異? 如果作者能想通,或許他就不會認為這叫同性戀了。他這篇文字的最大問題在於,對科學訊息沒有自己的想法,欠缺質疑的科學精神,有的只是同溫層式的偏見。曾經讀過一則報導指出,居然有教授對學生說:給我你現在講的言論的資料來源,我才不想在研討會上聽到你的假設。果然學生有錯都是老師造成的。受過科學訓練的人在閱讀科學訊息後並不會完全接受,而是不斷質疑、反覆推敲其中意義,最後得出自己的看法,再與人分享,研討會的目的不就是如此嗎?
沒有的東西怎麼被保存下來? 我猜想作者想表達的是,同性戀行為為何並不罕見,合理的解釋是控制此行為的基因被保留下來了。然而行為與基因間並沒有絕對的關連性;除了本能行為,其他行為都是學習來的與基因無關。這樣的思維會不會太跳躍、太一廂情願?(如下圖的幻象,你也看到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了嗎?人的理智就是要破除這種自以為是的幻覺!)到底是不罕見還是偏執的成見?為何一個不罕見的生物現象會找不到對應且可遺傳的基因?從結構、生理機制對應出蛋白質,再從蛋白質對應到基因,這套分子生物學的技術邏輯,發展了幾十年已有太多工具可協助基因的搜索,為何就是找不到所謂的同性戀基因?有沒有可能是一開始就搞錯了?
有證據顯示這圖形中至少存在一個三角形......
重點是同性戀的形成與後天環境的變因關聯性較大、但確切的形成機制不明。 我想知道的是,同性戀為何只對同性別的某些個體可以產生性衝動?究竟是對方的哪些生物因子觸發了這種生理反應?而這些生物因子與前述染色體上基因群的表徵遺傳所產生的性狀表現是否具有因果關係? 更重要的是,特定基因的後天修飾並不具有一致性;如前述同卵雙生的同性戀表徵遺傳現象,究竟是包含母體在內的什麼環境因子啟動了特定基因的表徵遺傳?又同性戀的表徵遺傳是活化了特定基因群?或是關閉與生殖相關的基因群?若真是這種基因群開關的話,代表同性戀可能是演化的產物,他的出現是為了讓某些人類應付突發的環境壓力。當然這些都只是我的憑空想像,搞不好也可能是上帝最後的慈悲 --- 既已被創造出來,那麼就好好地過完自己的一生吧。
同性戀傾向的確會帶來演化優勢
科學家提出的第一個解釋是:族群的合作生殖。不少人應該看過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合作可以表現在犧牲自己的利益來成就整體族群,但「自私的基因」如何演化出「合作行為」?道金斯認為演化的基本單位是「基因」,不是個體(所以跟古爾德針鋒相對),因此「基因」可以透過犧牲個體的利益來成就「基因」本身的最大利益(即基因的增殖)。鳥類與魚類都有這種「合作生殖」的行為。這種分工合作會形成「家族」,它能提高族群的適應力,這就是合作生殖的演化優勢。
阿姨、舅舅那一套說不通啦,用閩南語講就是橫柴入灶,詳情請見原文。如果我是那位不想生、不會生的舅舅阿姨,我一定要抗議:爽到你,艱苦到我?要我願意為兩個手足或是八個表親犧牲性命?才不幹咧!
好啦,這些都是玩笑話,回到正題, 合作生殖的演化優勢 ,我懂,但這與同性性傾向有何相關?若 同性戀傾向的確會帶來演化優勢 ,那麼幫忙帶孩子的同性戀親屬應該越來越多,且與家族關係越趨緊密才是吧,但為何在人類族群中呈現出來的卻是這個結論的反證?合作生殖所形成的家族關係不僅在人類社會上日漸式微、淡薄,多少家族更因為出了個同性戀者而趨於緊張與裂解,人類的演化優勢不僅與同性戀沒有關係甚至還是負相關!那麼,作者是活在哪一個平行宇宙看到哪一種動物的生存模式呈現出這個結論?
好吧,讓我們再一次假設真有同性戀基因的存在,而合作生殖現象的確在社會性動物族群間普遍發生;最極端的例子就是蜜蜂與螞蟻,這些工蜂或工蟻個體是徹底的自私的基因的奴隸。問題是,同性戀基因能為同一基因庫內的其他基因們做出何種貢獻;例如因為可以終止生殖相關基因的表現,藉以提升其他基因的活性,令其所處的個體即使犧牲自己、沒有後代,也能幫助其他個體對抗環境壓力、繁殖後代從而增加族群大小?純粹的同性戀理論上無法繁殖,所以不能遺傳,請問誰來負責增殖同性戀基因?若無同性戀基因增殖的前提,絕對產生不了所謂 同性戀傾向的確會帶來演化優勢 的結論。何況同性戀基因必然會干擾族群的生殖效益,因為同性性行為是一項無效生殖行為,這些動物是吃太飽嗎?
好啦,這些都是玩笑話,回到正題, 合作生殖的演化優勢 ,我懂,但這與同性性傾向有何相關?若 同性戀傾向的確會帶來演化優勢 ,那麼幫忙帶孩子的同性戀親屬應該越來越多,且與家族關係越趨緊密才是吧,但為何在人類族群中呈現出來的卻是這個結論的反證?合作生殖所形成的家族關係不僅在人類社會上日漸式微、淡薄,多少家族更因為出了個同性戀者而趨於緊張與裂解,人類的演化優勢不僅與同性戀沒有關係甚至還是負相關!那麼,作者是活在哪一個平行宇宙看到哪一種動物的生存模式呈現出這個結論?
好吧,讓我們再一次假設真有同性戀基因的存在,而合作生殖現象的確在社會性動物族群間普遍發生;最極端的例子就是蜜蜂與螞蟻,這些工蜂或工蟻個體是徹底的自私的基因的奴隸。問題是,同性戀基因能為同一基因庫內的其他基因們做出何種貢獻;例如因為可以終止生殖相關基因的表現,藉以提升其他基因的活性,令其所處的個體即使犧牲自己、沒有後代,也能幫助其他個體對抗環境壓力、繁殖後代從而增加族群大小?純粹的同性戀理論上無法繁殖,所以不能遺傳,請問誰來負責增殖同性戀基因?若無同性戀基因增殖的前提,絕對產生不了所謂 同性戀傾向的確會帶來演化優勢 的結論。何況同性戀基因必然會干擾族群的生殖效益,因為同性性行為是一項無效生殖行為,這些動物是吃太飽嗎?
另外一個常見的假說是「女性血親多產理論」,今年五月底刊在《英國皇家學會》的研究,就發現了具同性性偏好、同性性行為的雄性果蠅,由雜交實驗得到雌性果蠅後代,這群雌性果蠅有較高的繁殖力,這一系列的證據在人類身上也不例外。(在將此實驗結果關聯到同性戀行為前,是不是該先檢查一下這些異常強烈的性衝動果蠅體內的性激素水準?它們到底是有同性性傾向?還是性衝動無處宣洩才飢不擇食?所以,我都不太敢問 這一系列的證據在人類身上也不例外 是什麼意思了。來吧,變~~~身!老師魂附體。
根據本文敘述,若家族中有一男雙性戀者,下列有關其女性後代的推論何者正確?
(A)身心健康,才貌雙全,易受異性青睞,因此有較高的繁殖機會。
(B)性激素水平高,引發強烈性慾,易產生性衝動而發生性行為,因此有較高的繁殖力。
(C)壽命較高,生殖有效期延長,更年期來得晚,因此有較高的繁殖機會。
(D)性解放的信仰者,追求性刺激並經由腦部歡愉中樞強化導致性成癮(註),因此有較高的繁殖力。
(E)當前台灣少子化現象嚴重,因此應政令宣導國人與這類女性結婚以充分發揮其生育天賦。
(F)加分選項;凡根據已知事實所得出的合理推論都給分。
註:國際疾病分類指性成癮是一直無法控制不斷出現的強烈性衝動或性慾,若無法滿足將導致明顯的痛苦或傷害)
搞了半天,雞同鴨講嘛,作者講的根本不是同性戀而是雙性戀(用閩南語講就是竹竿裝菜刀); 同性戀基因隱身在雙性戀者個體內,以其強大的性衝動與生殖力增加同性戀基因在族群中的發生頻率,因此同性戀行為才會廣泛地存在於各類動物族群中。
如果是這樣,其實有個更 簡單且既存的生理原則去解釋雙性戀 。大家一定聽過類似這樣的故事,當動物;尤其是睪固酮達到巔峰處在發情期的雄性個體,例如大象會把汽車當作求偶對象,甚至做出交配動作,依照作者的邏輯,這叫做獸車戀?還有些雄海龜為了爭奪交配權,會抓疊在交配中的一對雌雄海龜上,死也不鬆手;某些開花植物演化出動物的型態(外型或是顏色)甚至還會釋出性費洛蒙吸引昆蟲來幫忙傳粉,而昆蟲還真的會出現交尾的行為呢! 也許上述的瓶鼻海豚與果蠅還有族繁不及備載的其他哺乳類、爬蟲類、鳥類、兩生類、昆蟲等出現所謂的同性戀行為也都是在內(賀爾蒙)外(費洛蒙)分泌腺體驅使下的狂烈風暴中所產生的錯亂行為,一切都只是誤會一場呀。而雌性同性性行為比例較低的原因可能是性別間不同生殖策略使然,對絕大多數的雌性動物而言,她們必須擔負產卵、孕育甚至育幼、護幼的任務(有些動物則演化出由雄性負擔後兩項工作以提升族群整體生殖效能),這些工作必然消耗大量能量並足以把她們操到累癱,哪有多餘的力氣與閒情逸致去尋歡?(或許這解釋了為何動物在求偶、交配過程中,雌性通常是被動的,而雄性通常是具侵略性的 --- 男士們,菜色準備齊全,我休息先,你們忙,贏的人,打聲招呼,我們開動吧。同時可能也說明了雌性為何生殖效期較短的原因 --- 衰老的體態已無法供應足夠的能量,滿足母子的能量需求)至於人類的過激(飢)性行為,其精采程度絕對比眾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呀!你問我是怎麼知道的?哎呀,佛曰不可說,不可說,一說即是錯。有人說是同(雙)性戀耶!都跟你講了,一說即是錯。
根據本文敘述,若家族中有一男雙性戀者,下列有關其女性後代的推論何者正確?
(A)身心健康,才貌雙全,易受異性青睞,因此有較高的繁殖機會。
(B)性激素水平高,引發強烈性慾,易產生性衝動而發生性行為,因此有較高的繁殖力。
(C)壽命較高,生殖有效期延長,更年期來得晚,因此有較高的繁殖機會。
(D)性解放的信仰者,追求性刺激並經由腦部歡愉中樞強化導致性成癮(註),因此有較高的繁殖力。
(E)當前台灣少子化現象嚴重,因此應政令宣導國人與這類女性結婚以充分發揮其生育天賦。
(F)加分選項;凡根據已知事實所得出的合理推論都給分。
註:國際疾病分類指性成癮是一直無法控制不斷出現的強烈性衝動或性慾,若無法滿足將導致明顯的痛苦或傷害)
搞了半天,雞同鴨講嘛,作者講的根本不是同性戀而是雙性戀(用閩南語講就是竹竿裝菜刀); 同性戀基因隱身在雙性戀者個體內,以其強大的性衝動與生殖力增加同性戀基因在族群中的發生頻率,因此同性戀行為才會廣泛地存在於各類動物族群中。
如果是這樣,其實有個更 簡單且既存的生理原則去解釋雙性戀 。大家一定聽過類似這樣的故事,當動物;尤其是睪固酮達到巔峰處在發情期的雄性個體,例如大象會把汽車當作求偶對象,甚至做出交配動作,依照作者的邏輯,這叫做獸車戀?還有些雄海龜為了爭奪交配權,會抓疊在交配中的一對雌雄海龜上,死也不鬆手;某些開花植物演化出動物的型態(外型或是顏色)甚至還會釋出性費洛蒙吸引昆蟲來幫忙傳粉,而昆蟲還真的會出現交尾的行為呢! 也許上述的瓶鼻海豚與果蠅還有族繁不及備載的其他哺乳類、爬蟲類、鳥類、兩生類、昆蟲等出現所謂的同性戀行為也都是在內(賀爾蒙)外(費洛蒙)分泌腺體驅使下的狂烈風暴中所產生的錯亂行為,一切都只是誤會一場呀。而雌性同性性行為比例較低的原因可能是性別間不同生殖策略使然,對絕大多數的雌性動物而言,她們必須擔負產卵、孕育甚至育幼、護幼的任務(有些動物則演化出由雄性負擔後兩項工作以提升族群整體生殖效能),這些工作必然消耗大量能量並足以把她們操到累癱,哪有多餘的力氣與閒情逸致去尋歡?(或許這解釋了為何動物在求偶、交配過程中,雌性通常是被動的,而雄性通常是具侵略性的 --- 男士們,菜色準備齊全,我休息先,你們忙,贏的人,打聲招呼,我們開動吧。同時可能也說明了雌性為何生殖效期較短的原因 --- 衰老的體態已無法供應足夠的能量,滿足母子的能量需求)至於人類的過激(飢)性行為,其精采程度絕對比眾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呀!你問我是怎麼知道的?哎呀,佛曰不可說,不可說,一說即是錯。有人說是同(雙)性戀耶!都跟你講了,一說即是錯。
獸車戀:當地獸醫稱,通常大象不會靠近汽車,但這頭大象可能處於發情期而將汽車當成發泄的對象。
蟲花戀:蜂蘭花,形狀酷似雌黃蜂,不可思議的是,它還能發出雌蜂準備交配的氣味,以迷惑雄蜂。
20180610
寫在最後:
林清玄沒來吧?林清玄來了的話,請他先打個座,我還有一點沒講完......
李發
< 台灣怪談 >
李發
< 台灣怪談 >
先前講過,活在對流層與同溫層的兩個截然不同世界的人們,任何人企圖想要理解對方都是枉然。這會兒算是有了親身的體驗。作者們有說服我嗎?沒有;我有說服作者們嗎?當然也沒有。雙方依然各說各話(變異不好,要說差異,好吧,大家高興就好,問題是,本質有差嗎?同性戀屬無害的個體差異?那不孕症呢?生物不能生,無害?人家是醫師又是教授都這麼說了,而且還有國際認證,我要說啥?趕緊挖個沙坑把頭埋進去,當個鴕鳥囉!別白目當國王的新衣裡的那個小屁孩。另一個作者也很有意思,說非常樂意在學生面前逐一解答我的疑惑,到底是誰有疑惑需要被解答?是我啊,跟學生講幹嘛?況且我早已沒有實體學生,有的也只是此講堂裡的虛擬學子。怕學生被誤導?作者不也強調了獨立思考的空間及能力,若真相信學生具有相關能力,我能誤導誰?說是異性戀與同性戀的發生機制皆為謎,必須在講述時並呈才沒有誤導之嫌。在這裡我已經這麼做了,不是嗎?而且一直都是,請看二十多年前學生對我的評價。
其實生物個體的變異或疾病常常是正常生理機制被理解的契機;因為胃潰瘍,所以發現幽門桿菌與人的互動關係、因為白眼突變果蠅,所以發現性聯遺傳、因為癌症,所以人們得以理解細胞週期。因此,有朝一日人們若能解開動物有性生殖之謎,必須歸功於同性戀者們的生理機能所指引出來的研究方向。腦海突然閃過一首詩,共賞之。)
澤國江山入戰圖,生民何計樂樵蘇。 憑君莫話封侯事,一將功成萬骨枯。
曹松、唐
如果連相對需要證據、客觀的科學都無法對話,其他主觀的價值又如何達成共識?最近美國一個判例也許可做參考。有宗教信仰的蛋糕師傅不願為同性戀者做蛋糕,於是前者被後者告上法院。歷時六年,前兩審,法院判前者有罪,惟最高法院定讞,蛋糕師傅無罪;你的人權不能凌駕我的人權,你有同婚的自由,我有信仰的自由,大家就互相包容吧。
我決定退出戰場了。
20190703
唉,我又回來了,其實是千百個不願意呀,但贊同人士實在是太過份了,請看:
朱家安,別這樣嘛,人家只不過跟你有不同理念,你就不爽,要同溫層一起抵制人家,就要紅衛兵上身,鬥臭、鬥垮人家。杜鵑窩裡的情緒勒索實在是幼稚到讓人哭笑不得!
朱家安 \ 老牌蘇打餅資助反同,可以不爽不要吃嗎?
中祥跟「彩虹愛家」合作,無疑對反同團體有幫助,我挺同,所以我支持抵制中祥。中祥食品這次爭議建立了他們不想要的社會形象。然而,要扭轉形象也很簡單,中祥可以再發聲明和彩虹愛家劃清界線。
朱家安,為什麼只因為人家贊助了你不認同的團體,你就可以自以為是地說人家不要社會形象?贊同好棒棒,反方就沒形象、沒臉在社會上立足?就活該被你抵制?簡直莫名其妙到惡的境界;偏執不僅能摧毀智商還能拉近與惡的距離。黑社會電影,大家看過吧,如何證明你的赤膽忠誠?滅了對方!朱家安們的作為,猶如黑社會心法的翻版;
嘿,中祥,證明你是自己人,
這樣你才能繼續在社會上混下去,
去跟彩虹愛家劃清界線吧!
大家一面抵制中祥,同時也「科普」了「彩虹愛家」其實是反同守貞 的團體,這也能協助社會理解性別教育 的現況和危機。
科普?
在哪裡?沒有科學素養的人說出科普二字時,總是能讓我寒毛豎立。事實上,同志議題中最缺乏的就是科普。
性別教育?
不是性平教育嗎?就我所知,當精子鑽進卵的瞬間,性別就決定了;除非後來發生某些不可測的變異。所以,性別教育是要教性別光譜與性別流動的分子生物學?或是情慾流動過程中神經與激素的交互作用?
反同守貞團體的存在是危機?
你要性解放卻見不得人家守貞,你贊同卻不許別人反同,這才是危機吧;畢竟紓解性壓力與贊同未必全對,守貞與反同未必全錯。朱家安們的這種思維才真正是孕育獨裁、一言堂的沃土。說他們是紅衛兵,恐怕他們都還不知道是為什麼呢;反正就是一整個腦子進水就對了啦。
有句話一定要說,中祥蘇打餅不錯吃,真心推薦!全聯家庭號一大包內含許多方便攜帶的小包才賣68元。
同場加映
張智皓/為什麼假設性問題值得回答?讀《另類時空圖書館》
所謂的「理性」,就是假設性思考的能力。
(即科學方法中提出假設 這個程序 --- 對自然現象提出適切的問題後,給予合理解釋的過程。它是建立在觀察者的經驗值與閱讀量,再加上獨特的洞見能力才能達成,是檢驗科學家能力的重要步驟惟科學家不會做虛無式的假設性思考,他們永遠是以既存的事實作為假設性思考的起點。這點也是科學家與哲學家最大的歧異 --- 虛實之間)
查了一下,一本要價近600元,有點兒貴,唉,算了。還是把這些錢拿去買10包中祥蘇打餅,支撐中祥,對抗朱家安們這些形同黑幫惡勢力的覺青集團!
# 0 一切就是從這裡開始的,其實科學鴕鳥不計其數,大可不必理會,但就是看不慣自以為是的偽善者 -- 好人做壞事。極不願意說人無知,惟這群贊同者,對同性戀的本質,真的就是無知;無知就算了還漫天胡扯,所以,反正閒著沒事幹,就當是避免癡呆的習作吧。
1990年,還是學生的時候,指導老師對著我們一群研究生感慨地說:你們吶,說出口的話,禁不起想;讀過的書,禁不起考。因為震撼,所以一直放在心上,期許自己別當這類人。
25年過去了,這類人減少了嗎?並沒有。這裡就有2個例子。
首先是標題:「王人俊:當心!主張同性戀不『自然』,可能導致你不能穿褲子!」
之前說過,人當然可以選擇同性戀,但請別說明、解釋,這只會讓人發笑。哈、哈、哈……「當心!主張同性戀不『自然』,可能導致你不能穿褲子!」哈、哈、哈……這真是太厲害了,為了反反同性戀,可以東拉西扯成這副模樣,因為太匪夷所思,不是禁不起想,而是想都不要想。
其次是附註:「在反同性戀團體還忙著訴諸『自然』謬誤的時候,其實科學界已經默默發現超過一千種生物存在同性戀囉!」
變異,是生物生存在多變地球環境下的最大本錢。沒有變異,生物便停止演化,不再演化,物種極可能走入死胡同,因此,變異無所不在,大自然才會無奇不有,只有毫無生物學背景的人才會認為同性戀不「自然」。不過,把會「偶然」「自然」發生的同性戀現象當成再「自然」不過的話(嘿,有超過一千種生物存在同性戀囉!一千種以上耶!問題是,一千種很多嗎?真正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只有一千多種?大自然的突變機率是十萬分之一到百萬分之一,如果考慮已知約兩百萬種,或預估的三千萬種生物,再乘上動植物有性生殖的存在時間大約4~5億年以及各自的生物(殖)潛能,同性戀的出現率絕對不應該只有一千多種,至少也該有幾萬,甚至幾十萬種才對。同性戀的出現率之所以低,就是因為這種行為違背演化原則,一出現,就會被剔除;這裡指的是純粹同性戀,雙性戀不在討論範圍。懇請同性戀的論述者們,是同性戀,是你的天性,要同性戀,是你的自由,但請別扯上科學),那就有點太超過了。這位王先生,也許該回到中學,問問他的生物老師,演化是怎麼一回事,物種數量的現況,以及生殖策略的演變,或許就不會說出這樣不「自然」的話來了。
本文呢?笑話如果還要說明解釋,便不好笑了。略過。
#1
20161102
朱宥勳 \ 「太早」作為一種藉口
每當討論哪些內容應該納入教育體系的時候,保守派的家長有一種常見的拖延藉口,就是:「我並不反對教○○○,但放在中小我覺得太早了。」這種拖延藉口,其實禁不起任何認真考究,一廂情願的「教條幻想」而已。當我們在討論什麼東西可以納入教材,是否有「太早教」的問題時,是必須要有科學實證的根據的。我們當然無法違逆學生自然的認知發展,去強迫他吸收他的腦袋還無法處理的知識,像是「這世界上不只有異性戀,還有很多不同的人」,或者「發生性行為時,必須好好自我保護」之類的命題,會不會有認知上的門檻?當然會有,如果你以此教導3歲的孩子,確實可能遭遇阻礙。在目前推行的性平教材裡,這些題材都是放在小學中高年級以上的。10到12歲的孩子,有沒有能力掌握這些概念?他們的生活經驗中,是否已經出現必須處理自己的身體、情感和慾望的情況了?而這些情況,難道又是異性戀獨有的?我們難道不用同時教導其他性傾向的孩子面對這些問題?不要掩耳盜鈴了吧。你又不是沒活過12歲的日子。最後那幾個字說得實在太好了,「你又不是沒活過12歲的日子」!多麼有力的說詞,足以令所有人閉嘴,從而接受他前述的論點。的確,進入青春期之後,人的最大生物學變化就是開始具有生殖能力,於是在慾望( 性激素分泌,不必教就會啟動。受教育的目的是學會克制這種慾望 )的驅動下,本能地會去處理自己的身體( 性行為,不必學也會執行。受教育的目的是學會安全、衛生的性行為,惟前提是能控制欲望 )。但非常不幸的,演化過程中不曉得哪個環節出了錯(註1),人類的大腦卻在青春期發生大規模的重建;大腦的神經元突觸重新整頓一次,斷開舊連結,產生新接點,於是乎前所未見的不安定便出現在青春期的孩子身上,因為控制他們情感層面的大腦區域才正要成型( 學習的生物基礎不穩,難以體會愛情的真諦,但真正的問題是,愛,學得來嗎? )。對於亟欲展現自我意識、冒險犯難精神滿溢的孩子,父母、親人能做的,除了陪伴就是理解,還要有更多的包容與智慧,以免他們誤入歧途或是幹出些蠢事。這樣作者能理解為什麼部分家長寧可被你貼上保守派的標籤也要反對你的意見了嗎?任何人都曉得性的絕對魅惑力,所以,請別笑保守迂腐家長的鴕鳥心態( 盡可能地轉移孩子對性的關注。君不見各國國情就算不同,但對於具有性暗示的影像、圖片、語音與文字皆都有一定程度的規範,他們為誰、為何遮蔽?性教育確實沒有太早的問題,是根本不必納入學校課程,而是從小就該啟動的家庭教育的一環,因為,性是成家的條件還是孕育生命的必經過程,不在家裡談,要在哪裡談? ),畢竟要為未成年的孩子擔負起監護責任的是家長,不是你呀。
至於在字裡行間偷渡的同性戀意識,其實早已不必搞得這般隱晦,現在不是正流行「愛最大」嗎?大大方方說出來,沒關係的,只是對你的用詞我有點意見:
「這世界上不只有異性戀,還有很多不同的人」,其實沒有很多,是極小比例才是,但人們尊重。請相信生物學原理,同性戀的聲量再大也滅絕不了人類,護家盟請寬心,台灣的少子化非同性戀造成的,別瞎扯,所以別再阻擋修民法或反對另立專法,同性戀的確是人權範疇,他們關起門來做的事跟你們一樣,沒有也不會影響任何人。大家仍然可以叫自己的雙親為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稱謂也不會消失,他們只是要民法中的權利與義務包含他們而已(註2)。咦,等等,要修法的話不是必須對同性戀者做出明確的定義?問題是同性戀者有客觀的認定標準嗎?法律條文允許個人自行解釋?真的只是「我們要結婚干你屁事」這樣簡單?若「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被認定違憲,那麼基於優生保健而規定的「表兄妹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是否也違憲?表兄妹只要其中一方結紮,限制婚姻的基礎隨即消失,為何不能結婚?
「發生性行為時,必須好好自我保護」,當天雷勾動地火,一發不可收拾之際,青春期的孩子們還會記得保險套、安全期與愛滋病?哎呀,你說,我是說要教育青春期的學生懂得保護自己,又沒說要他們現在就發生性行為!是這樣嗎?那可真是抱歉了。問題是青春期的孩子會怎麼反應?嘿,老師、學者們都說要做中學耶,課本上說的OOXX,我們就來做中學吧!(告訴你,我不只在課堂上遇過這種學生,還親眼見過男女學生一起走出廁所間... 後記:性學研究所教授林燕卿表示,青少年性衝動高、克制力低,較易臨時起意「打野砲」,有人因尋求刺激,也有人想向同儕吹噓,享樂掛帥,與過去比較,可以發現年輕世代的責任心不見了,值得教育界省思) 實際的調查又如何呢?彷彿又見有人掉下巴了......
註1:學生物的人大概很難相信演化程序會出錯,因為演化可說是生物學的中心思想,所以我們與其懷疑演化的真確性,不如試著理解為什麼生物會演化出這種型態特徵、生理機制與行為表現。因此,如果人類青春期的腦部神經結構與生殖生理機能的不協調是演化的產物,那麼問題將變成,這種不諧調對人類種族延續有何意義?也許需要高階大腦功能的理性、情感或是虛無飄渺的愛都不是演化的必要,演化想要的是,能健康繁衍後代的個體;有證據顯示,嗅覺是人類擇偶並產生較佳免疫系統子代的重要知覺,而這種能力延續的時間已經非常久遠,畢竟嗅覺可以說是各種知覺中相對古老與早熟的。
<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的作者很可能知道這個實驗證據。
註2:但我堅決反對同性戀相關內容進入中小學課程,中小學生需要學的是普遍性知識,同性戀傾向是特例,一語帶過,夠了。但若同學在生物課堂上提出相關問題,老師們只能據實以對,到時災難可能就會發生。1.同性戀者注定在演化過程中被淘汰;2.同性戀者由於其特殊性行為模式與性伴侶的侷限性可能是造成HIV高感染機率的原因;3.生物學上並無性別光譜概念,即便是雌雄同體,絕大多數仍異體受精,意即仍是雌雄;人類則不存在自然變性的機制,即無所謂性別流動之事實;4.同性戀者的出現可能是生物體內突變或生物與環境互動後誘導出來的結果,導致個體生理與心理發生劇變,沒人該被歧視,惟不可否認該傾向為一種變異。這些事實如果講給心智尚未成熟,懷疑自己有同性戀傾向的學子聽,請問他們如何自處?
20190220 news 同婚專法公布,提示如下:
20170617
賴天恆 \ 性侵防治的哲學問題:問清楚有那麼難嗎?
我們應該拒絕讓護家盟等仇恨團體入侵性教育。這些人是合理性教育的最大阻礙。這些人竭盡所能地對抗以同意為核心的性教育。如果仔細思考一下,性教育是防範性侵的重大防線,而我們也可以因此合理指控說,阻礙性教育的護家盟是性侵的幫兇。
性侵防治跟哲學有關係?性侵防治到底跟哲學會扯上什麼關係?屁!(改寫自台灣怪談)先前說洪蘭是幫凶,現在又說護家盟是幫凶,那麼誰是元兇、主犯?擒賊先擒王嘛,作者老是罵共犯,有個鳥用?有請作者告訴我們,到底全世界不分國家地區、無關種族膚色、有何宗教信仰,性侵案件始終頻仍的最重要原因是什麼?如果你能找出來並且解決這個問題,諾貝爾和平獎非你莫屬。然後在你獲獎之後,我必將每日潛心研讀哲學,探究哲學與生活中一切狗屁倒灶之事的關聯性,並將在此廣為宣傳哲學的重要性,不再質疑哲學列為高中必修課程之舉,哲學真TM太了不起了!(哎呀,不小心露出本性來了,潛意識,小心,小心。又是台灣怪談)啊,對了,一個精蟲上腦意圖性侵他人的登徒子會很有禮貌又很清楚地問對方說:請問你願意跟我上床嗎?哲學人的腦子果然與眾不同。
歐巴馬在獲知川普勝選後對女兒們說的話,極適合讓正在彼此廝殺的「贊同」與「反同」的人們一起聽聽。
「人都是複雜的。社會和文化也很複雜…這不是數學,這是生物學和化學。這都是活著的生物體,因此會很複雜。而你作為公民,作為一個得體的人,你的工作就是持續用善良、尊重和理解來對待他人。你應該要知道,在任何特定的時候都會面臨衝突,或者你身處衝突之中必須要去克服它。這種衝突是不會停止的。你不用開始擔心災難的發生,你所要做的就是繼續前進。」
美國,畢竟還是有她偉大的地方。歐巴馬,可以說就是一個里程碑。
20161126
「贊同」與「反同」雙方精銳盡出在立法院公聽會上彼此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好不熱鬧。除了冷嘲熱諷外,所有難聽的話依然在場外蔓延,最讓人瞠目結舌的是,這場戰役竟演變成本土神棍大戰外來教義,精采程度讓人目不暇給。幾經折衝,立法方向似乎出現轉圜,由修民法變更為立專法逐漸成為立法部門的共識。然而,「贊同」方似乎極不以為然,他們說立專法本身就是一種歧視!偏激也總要有個分寸吧,正反雙方各執己見,難道要永遠衝突下去?彼此妥協、折衷才是政治,不是嗎?正當我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時,我們那位慣於針貶時事的法律學教授又出來為大家釋疑了,請看:
李茂生說「立專法的主要目的應該是所謂的『逆差別對待(如果不懂,請去參閱J. R.的正義論)』。所以理論上應該是比民法更『激烈』。如果專法是不修民法與修民法間的中間選項,那這個專法不外就是『歧視法』。以上是法學緒論的基本功。」
就說你們這些無知的死老百姓,叫你們要多讀書嘛,不聽,你看看,出來獻醜了吧!連個法學緒論的基本功都沒有!民智未開嘛。李茂生好像學會收斂了,現在是拐著彎罵人,不像從前直接說別人無知、民智未開,有進步,值得嘉獎。可我還真的看不懂所謂的「逆差別對待」是個什麼東西,就我對中文的理解,「逆」是對抗,「差別對待」是不對的,那麼「逆差別對待」不就是對抗不正確,轉變成正確的事嗎?為什麼進行「逆差別對待」的立專法行為會變成是在訂定更激烈的「歧視法」?
心理有著缺陷亟需填補空洞的人,無論他人說什麼、做什麼,都會被自己認為具有針對性,是被歧視,這應該是專屬同性戀者的所謂存在的焦慮的具體病徵。生物們存在著兩大生存動力,個體存活與種族延續,同性戀者由於喪失種族延續的能力,因此對於生存有著更深沉的憂慮,這導致心理產生偏差,表現在外就是極端偏激與高於異性戀五倍以上的自殺率。 (我猜想除了社會壓力是否還有生物性因素參雜其中?林青慧、石濟雅是誰?如果沒有北一女的光環還會有人在現在提起這人名?社會生存的本質不適合我們 ? 表面上看起來也許是吧,但真的只有這個因素嗎?除了簡稚澄,我就是很難去憐憫自殺的人;她甚至不是為了人而是動物!如果真有天使,簡稚澄就是。現在終於想通了,我為何沒有憐憫之心?因為自殺之人想到的通常只有自己。社會生存的本質不適合我們 與 生命並沒有不同 ,哪一句話比較觸動人心?)
最後,我要勸大家絕對不要去讀什麼正義論,正義這玩意兒,自古以來都是當權者的遮羞布,而且還會因為立場不同而有完全相反的詮釋 (所以是典型的垃圾知識)。你想理解正義嗎?去看 One Piece 吧,保證你會有更清晰的認知 --- 絕對的正義使人瘋狂 。那些終日高喊正義之人,基本上已接近瘋狂,我有在影射什麼嗎?
20180912
邪惡的正義
20161128
目前的最新戰況是,贊同陣營挾著各界名人的加持,不斷地加壓於反同方,但是仍有幾乎對等的反對力量在與贊同方持續抗衡著。光會互罵對方反智、無知...... 是沒有用的,如果不試著去理解有什麼內涵支撐著這兩群人(註,從我的角度來看,這兩群人反智、反科學的程度簡直不分軒輊、半斤八兩;有意思的是,媒體上幾乎一面倒地選擇性刊載贊同方的意見,基於對正義魔人們的厭惡,才使得這篇貼文越寫越長。人們常說科學人欠缺人文素養會有隱憂,那麼我們又該如何批判無所不在的科學鴕鳥?),可以預見的未來場景將會是,所謂的歧視將會由現在的隱性轉為顯性 : 檯面化、激烈化、無所謂化;同性戀就是異X、變X、有X、絕X絕X啊,我就是要歧視你們啊,不然你們要怎樣!因為有太多沉默的大眾認為被冒犯了、被激怒了,於是你們更加無法與對方共同活在一個生活圈;如同一句現在的流行詞彙,你們終將成為活在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同溫層裡的少數人,請問這個結果是同性戀者想要的嗎?你們的處境真的有因為修改了民法而變好嗎?就算立專法真的是歧視而如贊同方所願修改了民法,實際生活中的歧視行為會因此變少嗎?套用朱宥勳的語法,不要掩耳盜鈴了吧。你又不是沒有經歷過待在學校的日子。
你說,人性總是要昇華的吧!人總不會永遠這樣醜陋下去的吧!理想主義者們當然可以繼續在美夢中高唱 John Lennon 的 Imagine ,但請小心,夢話喊得太大聲吵醒別人時,人家可是會生氣的。看看底下的實情吧。有些日本福島的小朋友因躲避核災,離鄉背井到他方,迎接他們的不是溫暖的擁抱,而是因為原鄉的災變而被歧視、霸凌甚至自殺的命運;種族歧視被批鬥了幾個世紀,然後現在美國選出了個種族主義者當總統,許多亞裔、拉丁裔移民的處境可說是惶惶不可終日;人道關懷國際難民應該是普世價值了吧,但歧視難民的情事從來沒斷過,連最善待難民的德國也因不堪其擾,民心有了改變,你能去苛責誰?我可以肯定的說,難民(騷擾)與德國人(轉變)都不認為自己有錯!因為,人不自私,天誅地滅。
註:
請允許我試著從生物學的角度去理解這群人的行為。前面已經提過,生物存在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延續DNA,這是根深柢固的,無須解釋的,從生命在地球上創生以來就一直是如此的。不論動物、植物甚至微生物,任何人只要稍做生物行為的探究,即可得到前述萬變不離其宗的結論。所以,同性戀為何一直只能被鎖在暗無天日的櫃子裡任其自生自滅?因為這類個體就是無效子代!這是所有生物最深沉的懸念,也是自私的基因們絕對無法容忍的組態。我從來都不信神,但如果真有神的存在,此時的祂,是該感到害怕的,因為人類已經超越了祂;在神的原始設計中,原本應該被拋棄的子民,拯救他的不是神,而是人類,一群已經蛻變的純淨的人類。神會做出什麼選擇?繼續在那邊咬指甲?還是真的為人類開啟另一扇窗?進行審判時,判例很重要。在神的檔案夾裡有一種生物,蜜蜂。蜜蜂的社會結構中,工蜂與人類同性戀者相同,皆喪失生殖力,然而即便工蜂被封印了生育能力,卻仍然是社會中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因為牠們犧牲自己成就了整個社會更遠大的目標。神或許會問同性戀及其支持者們,你們現在用洪荒之力爭取的,到底是放縱自己的性解放?別有所圖?還是出櫃為大眾貢獻一己之力以謀求社會的終極利益?這將會成為神 ( logos ) 在做抉擇時的重要依據。
心理有著缺陷亟需填補空洞的人,無論他人說什麼、做什麼,都會被自己認為具有針對性,是被歧視,這應該是專屬同性戀者的所謂存在的焦慮的具體病徵。生物們存在著兩大生存動力,個體存活與種族延續,同性戀者由於喪失種族延續的能力,因此對於生存有著更深沉的憂慮,這導致心理產生偏差,表現在外就是極端偏激與高於異性戀五倍以上的自殺率。 (我猜想除了社會壓力是否還有生物性因素參雜其中?林青慧、石濟雅是誰?如果沒有北一女的光環還會有人在現在提起這人名?社會生存的本質不適合我們 ? 表面上看起來也許是吧,但真的只有這個因素嗎?除了簡稚澄,我就是很難去憐憫自殺的人;她甚至不是為了人而是動物!如果真有天使,簡稚澄就是。現在終於想通了,我為何沒有憐憫之心?因為自殺之人想到的通常只有自己。社會生存的本質不適合我們 與 生命並沒有不同 ,哪一句話比較觸動人心?)
最後,我要勸大家絕對不要去讀什麼正義論,正義這玩意兒,自古以來都是當權者的遮羞布,而且還會因為立場不同而有完全相反的詮釋 (所以是典型的垃圾知識)。你想理解正義嗎?去看 One Piece 吧,保證你會有更清晰的認知 --- 絕對的正義使人瘋狂 。那些終日高喊正義之人,基本上已接近瘋狂,我有在影射什麼嗎?
邪惡的正義
20161128
目前的最新戰況是,贊同陣營挾著各界名人的加持,不斷地加壓於反同方,但是仍有幾乎對等的反對力量在與贊同方持續抗衡著。光會互罵對方反智、無知...... 是沒有用的,如果不試著去理解有什麼內涵支撐著這兩群人(註,從我的角度來看,這兩群人反智、反科學的程度簡直不分軒輊、半斤八兩;有意思的是,媒體上幾乎一面倒地選擇性刊載贊同方的意見,基於對正義魔人們的厭惡,才使得這篇貼文越寫越長。人們常說科學人欠缺人文素養會有隱憂,那麼我們又該如何批判無所不在的科學鴕鳥?),可以預見的未來場景將會是,所謂的歧視將會由現在的隱性轉為顯性 : 檯面化、激烈化、無所謂化;同性戀就是異X、變X、有X、絕X絕X啊,我就是要歧視你們啊,不然你們要怎樣!因為有太多沉默的大眾認為被冒犯了、被激怒了,於是你們更加無法與對方共同活在一個生活圈;如同一句現在的流行詞彙,你們終將成為活在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同溫層裡的少數人,請問這個結果是同性戀者想要的嗎?你們的處境真的有因為修改了民法而變好嗎?就算立專法真的是歧視而如贊同方所願修改了民法,實際生活中的歧視行為會因此變少嗎?套用朱宥勳的語法,不要掩耳盜鈴了吧。你又不是沒有經歷過待在學校的日子。
你說,人性總是要昇華的吧!人總不會永遠這樣醜陋下去的吧!理想主義者們當然可以繼續在美夢中高唱 John Lennon 的 Imagine ,但請小心,夢話喊得太大聲吵醒別人時,人家可是會生氣的。看看底下的實情吧。有些日本福島的小朋友因躲避核災,離鄉背井到他方,迎接他們的不是溫暖的擁抱,而是因為原鄉的災變而被歧視、霸凌甚至自殺的命運;種族歧視被批鬥了幾個世紀,然後現在美國選出了個種族主義者當總統,許多亞裔、拉丁裔移民的處境可說是惶惶不可終日;人道關懷國際難民應該是普世價值了吧,但歧視難民的情事從來沒斷過,連最善待難民的德國也因不堪其擾,民心有了改變,你能去苛責誰?我可以肯定的說,難民(騷擾)與德國人(轉變)都不認為自己有錯!因為,人不自私,天誅地滅。
註:
請允許我試著從生物學的角度去理解這群人的行為。前面已經提過,生物存在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延續DNA,這是根深柢固的,無須解釋的,從生命在地球上創生以來就一直是如此的。不論動物、植物甚至微生物,任何人只要稍做生物行為的探究,即可得到前述萬變不離其宗的結論。所以,同性戀為何一直只能被鎖在暗無天日的櫃子裡任其自生自滅?因為這類個體就是無效子代!這是所有生物最深沉的懸念,也是自私的基因們絕對無法容忍的組態。我從來都不信神,但如果真有神的存在,此時的祂,是該感到害怕的,因為人類已經超越了祂;在神的原始設計中,原本應該被拋棄的子民,拯救他的不是神,而是人類,一群已經蛻變的純淨的人類。神會做出什麼選擇?繼續在那邊咬指甲?還是真的為人類開啟另一扇窗?進行審判時,判例很重要。在神的檔案夾裡有一種生物,蜜蜂。蜜蜂的社會結構中,工蜂與人類同性戀者相同,皆喪失生殖力,然而即便工蜂被封印了生育能力,卻仍然是社會中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因為牠們犧牲自己成就了整個社會更遠大的目標。神或許會問同性戀及其支持者們,你們現在用洪荒之力爭取的,到底是放縱自己的性解放?別有所圖?還是出櫃為大眾貢獻一己之力以謀求社會的終極利益?這將會成為神 ( logos ) 在做抉擇時的重要依據。
20161203
曾幾何時,批鬥家長的不是,竟能成為絲毫無須避諱的顯學。台灣現在是怎樣?要搞文革嗎?
焦元溥說,看見家長舉著【子女教育 父母決定】的標語讓他反感,然後開始自我想像地說,這些家長大抵也會舉「子女戀愛對象 父母決定」「子女宗教信仰 父母決定」「子女工作選擇 父母決定」,親手毀了子女人生卻還沾沾自喜,是同一群父母。( 人家舉這標語反的是學校的同性戀教育,你跟人家扯什麼戀愛、信仰、工作,你有沒有毛病呀!)
葉丙成說,台灣家長太不認真,沒有資格主導孩子的人生,該放手讓孩子自己決定!(作弊是件丟人的事,是怎樣的心態讓你好意思拿出來說嘴?台灣有句俗話,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如果哪天你被挖出論文作假,沒人會覺得意外)
我現在才驚覺,原來我被老媽毀了我的人生。要不是她的一個眼神的身教害了我,我現在就可以毫無顧忌又非常有力地說出小時候常掛在嘴邊的三字經、五字經來回敬這些不知誰養大的教授、名人!
是的,我的雙親非常不認真,他們生於民國20年代的日據時期,從來也不好好學習,勉強都只讀到小學,有沒有畢業大概只有天曉得,所以只落得打零工維生,但非常神奇的,他們居然可以養大四個小孩,雖然沒人功成名就,起碼也都能在社會上立足,做出些許貢獻,養家活口。在我們家族裡產出的十個小孩中,就沒有一個像上述兩個傢伙說的,小孩的人生被父母決定這回事!父母親能做的,只有支持、協助與永遠的後盾。那些會說我的父母要我如何如何的小孩,基本上就是個既沒信心又沒主見,甚至連自己是個什麼貨色都不知道的傢伙,父母只是他們的擋箭牌而已,這兩個傢伙居然看不出來!(註)還好意思大言不慚數落他人的父母!你們如此這般貶抑人家的父母,並不會彰顯出你們比較高級,見多識廣,只會讓我覺得噁心想吐,順便再加一句,我呸(這是焦元溥的用詞)。
註:
傅園慧日前出席「十八歲成人節」活動時有學生問她,「18歲的我們總覺得自己不夠優秀。」她回答:「優不優秀不是很有關係啊,人生最重要的是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有沒有去爭取,接近它,得到它,不管是一個夢想還是一種成就,主要是你自己知道究竟想要什麼。無論怎麼樣,首先要自己知道想要什麼,然後努力去爭取,這樣你的人生在老了以後,回頭看看現在,不會有什麼遺憾。」
一個小女生都比葉丙成看得透澈呢!
20161204
這個焦元溥大概已經陷入瘋狂狀態了。
昨天罵完別人家的父母親,今天又說要拋棄有著自己外公外婆的教會童年回憶,到底是什麼天大的衝擊可以令此人像紅衛兵般恩斷義絕至此?請看:
剛剛看了好消息電視台的新聞報導之後,我想今年是該和童年告別,徹底把教會組織丟出我的人生了。基督信仰不該被反智昏愚又崇尚抹黑造謠的教會組織綁架。
我說,焦元溥啊,基督信仰與教會組織能切割嗎?宗教信仰可以用理性、智慧、邏輯來分析嗎?活到今年(不曉得你多大歲數了?)才體認到教會反智昏愚又崇尚抹黑造謠?你是傻?笨?還是壞?但讓我最感到震驚的還是,所謂婚姻平權在你心中天平的份量怎會如此之重?讓你拋棄親情,抹去回憶,觸怒家長也在所不惜?你的心靈怎能扭曲到這種程度?宗教信仰的影響力可是足以引發災難式的大規模戰爭,沒想到婚姻平權思想竟然可以讓你挺身而出,毫無畏懼地與別人的宗教信仰對著幹。嘿,焦元溥,我是該佩服你的暴虎馮河?還是為你能活在夠包容的台灣社會感到慶幸?還有啊,你這樣怒氣沖沖的鼓勵大家上街遊行、聽音樂會,會不會很不搭調?你這是在散播愛?還是在掀起恨?
20161207
贊同陣營在媒體上鋪天蓋地的文字,除了可怕、瘋狂,我想不出其他形容詞了。今天又有一篇,談的是AIDS,說的人不是科學家,而是個牧師。愛滋病、同性戀與牧師,這個組合,有意思,讓我想起我最尊敬的人之一,神父兼科學家孟德爾。我只擷取與科學相關的敘述,請看。
衛牧
長老教會牧師
目前因為醫學進步(這是真的,一直有新療法被提出來,惟不見得有效),新藥不斷問世(這是假的,新藥沒有那麼容易問世,有的是未上市的試驗用藥,但效果沒人可以肯定),愛滋病毒已經可以透過服藥達成很好的控制,將病毒降到最低。這不只大大降低了致死率,也提升了愛滋病患者的生活品質(這是真的。當初何大一提出雞尾酒療法的最大貢獻不是治癒AIDS,而是給患者希望讓他們願意走出來接受治療,從而抑制HIV的擴散),每年因為流行性感冒死亡的人數反而比愛滋病高很多(這是假的,大多數感冒會自行痊癒很少致命,通常是合併其他原因,如年齡、舊疾、併發症才要命。但真正的問題是AIDS到目前為止都是絕症,無藥可令其痊癒。流感靠著自身的免疫系統便能好轉,AIDS卻是癱瘓我們的免疫系統而致命,二者哪能相提並論!),有望健康生活到老年。國外甚至已經有好幾例愛滋病患者在服藥控制住病毒量後,仍成功使伴侶受孕、或產下後代,而完全沒有垂直傳染給伴侶和孩子的案例。(事實是,垂直感染的機率本來就只有兩成左右,但即便如此醫師是不會建議AIDS患者懷孕生子的,除非患者家族願意承受子代罹病的風險,但這麼做實在不道德)
衛福部疾管署在2013年愛滋研討會中即指出,該年內愛滋病的發病者,異性戀者佔四成,高過了男同性戀者的三成,顛覆愛滋是男同性戀者才會感染的刻板印象。(這段話完全是在胡扯、誘導,而且心態可議。我來算給大家看。2013年台灣人口數為23373517,14歲以上人口佔85.68%約20026429人可能發生性行為或其他被感染途徑,同性與雙性戀者比例是1.9%即444097人,該年度感染HIV的總人數是3675人,異性戀者占四成便是1470人,同性戀者則是1103人;根據牧師的敘述,此人數還不包含女同性戀或雙性戀者,否則人數還會提高。重點來了,到底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者比較容易感染HIV? 算算比例就知道了。20026429扣掉444097等於19582333人屬異性戀,感染率為1470/19582333=0.00751%,而同性戀的感染率則為1103/444097=0.24826%,換言之,同性戀的感染率高於異性戀者達33倍以上)
牧師可以因為自己支持或同情同性戀者而說假話嗎?而且這假話還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這種行為是你的神可以允許的嗎?道德是我還願意接受宗教信仰的唯一理由,如果連道德都捨棄,請問宗教信仰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
後記:
有個自稱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GPA 3.7高分畢業的楊鵬生說,從公共衛生觀點,同性婚姻有助提升同志族群之健康,間接也能促進其他非同志族群的健康水準,這屬於基本常識。
2016年日本資料如下
我的問題是,既然楊鵬生是公共衛生專家,能不能為一般大眾解釋一下,為何不同類別的同性戀者感染HIV的機率是異性戀者的數十倍到近百倍?安全性行為推廣多少年了?為何這種感染差異仍然存在?(見上截圖) 既是專家,請問你的具體解決建議是什麼?如果沒有,你是否必須誠實地告訴大眾,同性戀其實是危險的!
20161210
據說有三十萬人參加贊同遊行暨音樂會。雙方激情演出之後,這場風波會止息嗎?肯定不會,只會越演越烈,因為脫軌的言行舉止已然浮現,大家等著瞧吧,還有得鬧呢。
夜漸漸深了,分享一則笑話,祝大家好夢。
翟本喬說,在同運人士撻伐某些不講邏輯的反同人士的時候,也許可以靜下來想想:不合理的表現,到底是為什麼?大家都知道小孩無理取鬧可能並不是因為表面上的原因,但有沒有想過成人也會這樣呢?三年前寫的東西也許正好可以解釋。很可能
正是因為這些人得不到,所以才反對別人得到。
所以不止是像教宗所說,教徒要對同性戀容忍和憐憫,
大家也要對這些因為不敢出櫃而反對的人容忍和憐憫
才對。
我已經笑到完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就用兩津勘吉的話做結吧。
20161212
從自由、平等、博愛、人權的角度切入同性戀議題,絕對可以立於不敗之地,然後把對手壓得頭都抬不起來,羞愧到無地自容,讓他們體會到自己不配當個人簡直比蟲子還不如!可惜的是,這些概念無一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意思是,它們都是可以在特定情境下允許被剝奪的,因此才會產生意見的歧異;你要的自由、平等、博愛與人權並不是我要的。只有講究證據的科學,才足以令所有人信服…… 喔,不,除了基本教義派之外,這群人無法用理智理解。然後,今天終於有人想從科學角度為同性戀者平反;是的,我承認他們是受到壓迫的,而且應該被平反。有人說同性戀是有科學基礎的,WOW,那怎能不趕緊拜讀,但是心裡總覺得毛毛的,因為此人似乎沒有科學背景,若胡言亂語,不僅無法讓人更接受同性戀,恐將適得其反。請看。
在性別趨向兩極化之後,所有的物種(包括人類)仍無特定的性愛傾向。換言之,異性戀、同性戀、甚至雙性戀三者同時並存,完全由基因隨機決定,且出現的機率大致相當(也就是各佔三分之一)。
問題是,這三種性愛傾向的後代繁衍能力不同。異性戀繁衍的後代數量最多,雙性戀次之,同性戀則無法繁衍後代。雖然同性戀也是基因演化的結果,這個性愛傾向無法透過遺傳複製,最後成為相對的少數。在異性戀變成「主流」的性愛傾向後,屬於少數的同性戀者就淪為被歧視與壓迫的對象。
根據上述的性別演化理論,同性戀、異性戀、甚至雙性戀,都是正常的生物行為,存在的歷史一樣久。性愛傾向是由基因決定,不是個人的選擇。
最後,性愛傾向是由基因決定,不是個人的選擇。這句話很有意思,如此堅決的基因決定論,不要說社會大眾不能接受,就算是極端的分子生物學基本教義派也不敢如此武斷。人類的性別(注意,不是性愛傾向)的確是由基因們決定的,在胚胎發育初期,所有人都是雌性
底下的話可能會非常刺耳,先打個預防針吧。
我認為(假設)同性戀與蠶豆症、唐氏症、亨丁頓氏症一樣,都是因為突變造成的遺傳病(註)。身為一個得體的人,我們不願意把這些罹患先天性疾病的人當病人來看待,這種正常,是善良人性的表徵,但卻無法掩蓋生理上異常的事實。如果一味催眠自己,把異常當正常看待,這將錯失理解疾病隱藏在生命深處的真正致病機制,終將造成永遠無法痊癒的命運。真相有時的確是殘酷的,但唯有勇敢面對真相才有解決問題的可能。「逃避雖可恥,但有用」,這句匈牙利諺語並不適合科學與醫學的發展。
然後現在要強迫大家接受同性戀教育是吧,那麼就別只扯什麼平權啦、歧視啦、恐同啦、異性戀霸權啦、害人自殺啦這些社會上表面的東西,也別鬼扯什麼性別光譜、性別流動這些莫名其妙的詞彙來誤人子弟,要談就深入的談,直指同性戀最深層的生物核心;從生理關聯到分子生物學層次上做深入的研究,否則永遠只是在隔靴搔癢卻始終搔不到癢處。
然後現在要強迫大家接受同性戀教育是吧,那麼就別只扯什麼平權啦、歧視啦、恐同啦、異性戀霸權啦、害人自殺啦這些社會上表面的東西,也別鬼扯什麼性別光譜、性別流動這些莫名其妙的詞彙來誤人子弟,要談就深入的談,直指同性戀最深層的生物核心;從生理關聯到分子生物學層次上做深入的研究,否則永遠只是在隔靴搔癢卻始終搔不到癢處。
註:這樣講可能不太嚴謹,因為同性戀是不可能遺傳的,只是因為此現象必然與遺傳因子的變異有關,為方便說明才用此一名詞。可能是某個或某些基因突變,造成同性戀者對異性不感興趣,卻可以對某些同性別者產生性衝動。其實同性戀者並未喪失生殖能力,只是找錯對象。這能不能修正?我認為可以,就看有沒有科學家願意去探究,而同性戀者願不願意面對真相。
有點沉重嗎?欣賞段滿是歡樂的音樂短片吧,這是當前日本最具人氣的音樂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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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一個精神科醫師與一個醫學系教授,聯名寫了篇短評,駁斥一位法律人對同性戀者可給予矯正或治癒的論述。我感興趣的當然還是科學相關敘述,請看。
世界醫師會在2013年發表《人類多元性傾向聲明》指出:同性戀並非疾病,而是一種人類性傾向的自然變異;聲稱能藉由所謂「轉化」或「修復」步驟來轉變同性戀者的性傾向,已被許多醫學專業組織以缺乏有效證據的理由加以駁斥,醫師參與此類行為的任何步驟都將違反醫學倫理。
這段話裡最關鍵的字眼是,自然變異。作者們好歹都受過科學訓練,難道對 同性戀這種自然變異是怎麼發生的? 一點兒好奇心都沒有?對生物而言,無法產生子代,這可是天大的變異呀!變異點是在DNA、基因、蛋白質等結構上出問題?或是基因轉譯、細胞間訊息傳遞(激素)等生理機制上發生錯誤?而這些變異點的出現是細胞內的自發性變異?還是動物與環境互動後所誘導出來的?你們怎能因為「轉化」或「修復」同性戀者的性傾向,已被許多醫學專業組織以缺乏有效證據為理由加以駁斥,便選擇視而不見?面對一個罕見疾病患者,你能因為找不到致病原因,欠缺有效證據的治療方法就跟病人說,這樣好了,你回家之後,每一天面對著鏡子大聲地說:我沒病、我沒病、我沒病(因為這是咒語,一定要喊三次),這樣的話,你就是正常人了,好好過你的日子吧?人家沒有科學背景的法律人都曉得追根究柢地去思考解決方案,你們怎麼可以去指責人家所言的是「自稱理性的荒謬對話」?
再後記
顏聖紘在大學生命科學系裡任教,嗯,也算是個有科學底子的人,來看看這人說了些什麼吧。
「有些分明不懂遺傳學、也不懂演化學的『學者』跑到公聽會上賣弄『生物學者』的身份胡扯,還試圖以自己的偏見與愚見來影響公共政策,那就真是學術界之恥。」
說得好極了,那麼能否請這位 生物學者 幫大家開示一下,你怎麼從生物學者的角度看待同性戀?而被你評為學界之恥的人,到底說了什麼偏見與愚見?你又如何駁斥?是學者就該就事論事,別打空包彈嘛,像此刻我也想說你幾句,但因我沒有你那種說空話的本事,便不知從何罵起了。你要罵人,總要有憑有據、有來有去、有根有據吧,否則你一巴掌打下去,不是連你自己的臉也腫腫的了嗎?
20161227
活在對流層與同溫層的兩個截然不同世界的人們,任何人企圖想要理解對方都是枉然。活在對流層的人們,有著太多真實的風暴等著他們去面對、解決,而活在同溫層的人們,卻如唐吉訶德般總愛虛構無形的敵人來證明自己的驍勇善戰。朱家安說,多元性別教育是為了消弭歧視。唉,就說是雞同鴨講嘛。如果朱家安去問反同性戀教育的家長,你反對你的孩子歧視同性戀者嗎?答案一定是朱家安想要的,但他一定會指著對方的鼻子說,不,你說的是違心之論,因為你說的跟你做的不一樣。你說,這樣要怎麼溝通?你就看看他怎麼說歧視吧。
如果被網友留言批評就算是被歧視和霸凌,那我也算是被歧視和霸凌…… 除非你能想到其他消弭社會上歧視同志風氣的教育方案,不然的話,即便現行的多元性別教育真的會增加下一代當中同志的比例,你也無法合理地以此來反對多元性別教育。
看到最後那兩句話,我都不知道朱家安到底是要家長們支持還是反對同性戀教育了?退一步講,即便現行的多元性別教育真的會增加下一代當中同志的比例,(精確地說並非誘導出同性戀者而是雙性戀者。純粹同性戀者我猜是先天的,而雙性戀者則可能與後天環境誘導有關;尤其是性解放之後)家長們也不在乎自己的孩子因此被誘導為同性戀者,從而支持多元性別教育,希望能減緩歧視風氣,但這麼具有善意的初衷,真的能達成消弭人們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同性戀者的心境真能從此海闊天空?不曉得朱家安看不看 One Piece ?不把喬巴當怪物的西爾爾克醫師卻因喬巴的善意回報而加速死亡(後記:同婚公投失敗後,在李茂生等人的臉書中轉述道,有同性戀者無法接受這個結果而自殺身亡。不知道本公投案的提案人苗博雅得知此消息後心中會不會有一絲絲愧疚?還是又要拿出廢死那一套論調,把責任推給社會!讓人不解的是,大法官已給了同婚憲法上的保障,還有人提醒,人權議題不能由公投決定,為何苗某仍然執意要搞個公投?合理懷疑出於自私,社民黨全台議員選舉中只有一個當選人,是的,就是苗博雅。套用苗某常用的話:這沾了血的饅頭,好吃嗎?)。思慮不周且過於單純的善意是可能造成悲劇的。朱家安,你想過這種可能性嗎?現行的同性戀教材真的讓人們瞭解同性戀了嗎?大家都接受同性戀者之後,他們心裡的那個空洞就被填補起來了嗎?
對同性戀,我們有足夠的知識嗎?
惡意,應該是歧視的必要成分。我因為某種理由,不願與同性戀者為伍,只要我不存在惡意,你能因此說我歧視同性戀者嗎?為什麼同性戀者情緒上的過度敏感,我就必須因此揹上存有惡意的歧視之名?你在罵我歧視人的時候,是否曾經想過,我的自由哪兒去了?
20170222
後記:
啊!原來我又錯了,歧視並非出自惡意,竟又是刻板印象惹的禍!WOW,原來刻板印象是個如此糟糕又惡毒的屬性,竟能將以擁有智慧、理性自詡的人類玩弄於股掌之間而不自知,原來我們自以為能獨立思考的能力全是假的,原來我們都是刻板印象的傀儡,原來林奈為人類取錯學名了,不應該是 Homo sapiens 而是 Homo stereotype。天啊,我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啊!
擔憂的人,請寬心,我並沒有崩潰;也或許,你從未擔心過。若是後者,你有資格成為我的朋友,是的,這又是反諷。請看朱家安的話:
在社會上,歧視難以察覺、扭轉和消弭,箇中原因之一,是因為歧視常常不是出於惡意,而是出於當事人自己也沒有察覺的刻板印象。
聽說此人學哲學,但學哲學的人怎會如此這般地否定人的獨立思考的能力?還是說只有朱家安等學過哲學的人才會思考?才能走出刻板印象的迷魂陣?其他人注定只能沒有察覺的活在刻板印象的陰影裡?令人訝異的是,連傑出女科學家得獎人林麗瓊都說,女學生想攻讀博士班多數會被父母阻撓,怕女兒嫁不出去;高中老師對科學研究又常有刻板印象,以為功課不夠頂尖不能從事科學研究。真是夠了!哪來這麼多刻板印象,真正的關鍵在於,不願意承認自己能力不足的事實罷了。然後,好事者還會為不願意面對真相的自己設立一道名為刻板印象的防護罩:不是我無法說服家長,也不是我不願意多嘗試,更不是我的能力不足,都是連你們自己也沒有察覺到的刻板印象害了我,這絕對不是我的錯。自己的人生自己沒有能力掌握、爭取?高中生也許不能苛責,畢竟未成年,研究生呢?父母阻撓深造?笑話!不過話說回來,研究工作哪是這般輕巧的事業,它所需要投注的心力與資源,沒有經歷過的人是無法體會的。所以,或許刻板印象是有其意義的:減少不必要的能量、物質的浪費與冒險所帶來的傷害;套用當前的流行語,刻板印象其實是大數據的統計下,歷經多少世代人的體驗後所印證出來的結果。如果你的能力不足,與其搞得人仰馬翻後仍不得要領,倒不如讓刻板印象來幫你自動踩剎車,機會還是讓給有能力與企圖心的人吧。
20170112
這世界實在太有趣了,就像化學,如果一成不變的元素彼此結合之後的結果是可預期的,那麼這個世界將會變得非常無聊;誰能想像活潑到不行的鈉與氯,在一捨一得之間,拋棄掉各自的稜角與缺陷,在一陣碰撞之後竟會變成安定到不得了的鹽巴!難怪歐巴馬會以化學來形容我們的社會屬性。好像扯得有些太遠了,那是因為底下要說的這個人真是太有趣了,咦,好像不對,是太可怕了才對。他好~~~在乎別人家的孩子呀,在乎到要罵這些孩子的家長們是毒瘤!誰會有這樣的預期呢?這種激進到近乎病態的表達方式,不禁讓人懷疑這傢伙是否有戀童癖?真可怕!我的孩子,我自己不關心,不在乎?要被一個莫名其妙的外人來關心?竟還說我是毒瘤,是孩子永恆的創傷和壓力的來源?實在太可笑。現在看來,相較於朱宥勳,焦元溥、葉丙成簡直善良到像天使,起碼這兩個人不會像瘋狗一樣罵人是毒瘤。
明顯恐同的家長,明確地告訴你們:孩子是什麼性別傾向,不是你可以決定的。如果你營造的是一個性別友善的開明家庭,不管這個世界對孩子多糟,至少他還可以回到家裡來。但如果你營造的是那樣一個恐同的家庭,不管這個世界對孩子多友善,你都會是他永恆的創傷和壓力來源。身為教育工作者,我們不會也不能在此處妥協。這是攸關性命的事。比起你,我更在乎的是你的孩子。我根本不在乎你們這些家長,你們自始至終都是台灣教育最大的毒瘤,你問任何教育從業人員都會同意,你們這些家長要為絕大多數糟糕的現況負責,在任何方面上都是。
為什麼朱宥勳們能認定或知曉有「很多」(見前述其文)同性戀或雙性戀傾向的孩子?這些孩子的家長還恐同、古板、是孩子永恆的創傷與壓迫的來源、甚至危害這些孩子的性命?說來慚愧,教生物學或偶爾兼講健康教育 ( 這兩科是最有機會與學生談性的課程呢 ) 近二十年,卻從未深入學生的內心世界,因而未曾見過一位性別傾向有異的學生!為何朱宥勳們會知道小孩潛藏在心裡的祕密?只有一個可能性,不是嗎?就是誘導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說出自己也不甚清晰的感覺,然後還是那個問題,為什麼朱宥勳們要這麼做...... 再想下去,恐怕會有入人於罪之虞,不說了。
還是來說說家長吧。有校長曾經當面告訴我,沒有一位家長投訴過我;有教務主任當面告訴我,有家長說謝謝我放學後還輔導他們家的小孩;被學生氣到丟下粉筆拂袖離開教室後,隔天家長們就到學校來要學生跟我道歉。也許真的有所謂的怪獸家長,但我從來沒遇過。如果一個老師真心在乎、關心學生,家長們會知道的,而且會真心感謝你;有一回寫信給學生(火的啟示錄、走鋼索的人,當時母女倆關係欠佳),被家長搜書包時發現了,母親讀後只淡淡地對學生說,他是個認真的老師(於是又寫了第三封信,誰來拆引信)。朱宥勳,我只想問你一個問題:你在乎的是別人家的孩子,還是關心你自己?你不用回答任何人這個問題,只要在夜深人靜之際,摸著良心問問自己就好,你這樣百般挑撥家長與孩子的關係,到底是何居心?假設這孩子真如你所認定的,是個同性戀,年幼的他心態必定是迷惘的,此時你還要說,孩子呀,你的家長將會成為你的壓力來源,會讓你受到傷害,甚至危害你的性命。請問你這麼說到底是在化解衝突?還是在製造更深的矛盾?竟有這種教育工作者!
20170222
我崇尚自由,所以支持婚姻平權、性平教育。我痛恨反科學,所以反對同性戀教材以及性別光譜、性別流動這些詭異詞彙。但如果有人說,性平教育的知識基礎是所謂的性別光譜概念時,我到底是該支持?還是反對?我的理解是,好的謊言必須由些許實話堆砌而成才不容易露出破綻;在婚姻平權與性別平等友善的木馬內其實暗藏偷渡著同性戀議題的士兵們。還是朱家安,請看。
「性別光譜」是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預設,它支持人的性別具有多種層次和選擇:生理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性傾向。傳統上人在上述四個層次的判斷應該要非常一致(當你出生時是雄性,你就註定喜歡女生,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女生,一定是你搞錯了)。但根據性別光譜,這種一致性非但不必須,而且會引起災難(歧視、霸凌、自殺)。這個對比,也顯現了「性別光譜」這類「知識教化」教材的重要性,它傳遞的知識是:在社會上,當我們談到性別,各種組合都可能,也都存在。
人的性別(生理二字多餘)就是雌雄,除此之外的一切名稱皆是發生過程(從生到死)中生命底層訊息傳遞錯誤所導致的現象,所以,當一個男生認為自己是女生時,是的,就是你搞錯了;但我們不能責怪你搞錯了,畢竟每個人都有「做自己」的自由。
20170224
前面說過,贊同與反同陣營在反智、反科學的程度上旗鼓相當。在這裡我幾乎不評論反同方的理由是,不值得反駁;如同你聲嘶力竭去罵政客為何雙重標準、睜眼說瞎話一樣,只是在浪費力氣。但部分贊同方不太一樣,他們論述時經常頭頭是道,似乎很有學問,但只要涉及科學內涵,他們的文字就禁不起想;有個簡單的範例,反同方說同性戀會導致人類滅絕,贊同方馬上反唇相譏,同性戀不會導致人類滅絕,愚蠢才會。但這兩句話同樣是經過思考的嗎?因為人類(指現代智人,其他原始人種如巧能人、直立人、爪哇人、北京人以及同屬智人的尼安德塔人與克洛曼儂人是否因愚蠢而滅絕?我不知道)還沒有滅絕,所以沒有人可以肯定滅絕原因,那麼如果同性戀不會導致人類滅絕,你有何證據說愚蠢才會?請問哪一種生物是因為本身的愚蠢而滅絕?你一直罵人家歧視同性戀者,請問你罵別人愚蠢又是什麼?
這段前言好像太長了,趕快進入主題吧。又是同性戀與愛滋病的論述,不過本次說的人像是個科學人,希望能讓我長點兒知識。
蔣維倫 \ 反同團體真的關心愛滋病嗎?(並沒有)
愛滋病是部分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常用的說法,並且通常伴隨以下三個前提:愛滋病在台灣造成重大傷亡、愛滋病消耗大量的醫藥資源、同性婚姻合法後會爆發愛滋病大流行。乍聽之下好像有點道理:(有點生物學常識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在胡扯,哪裡有道理?)直覺上我們好像可以肯定那些事實和因果關係,而它們宣稱的結果若真的出現,確實很糟糕。不過,最大的問題是:這三個前提,都是錯的。在現代醫學控制下,愛滋病已成為慢性病,那個必死無疑的年代,早就不在了。對愛滋病毒而言,不論性別、宗教、性傾向的人,都是感染的對象。換言之,感染愛滋的途徑非常多元,並非僅有同性性行為才有風險,愛滋病從來都不是只有同性戀才會感染的疾病。
並沒有。沒有任何新鮮事。不過,在原文中出現下列這兩張圖,作者想強調婚姻平權法通過後,每年新增愛滋感染人數逐漸下降的趨勢,而非反同方暗示的大爆發(請注意,每年新增人數下降並非人數減少而是增加趨緩,意思是南非近20年來還是以每年數十萬人的速度增加HIV的感染人數)。請看。
有沒有發現哪裡怪怪的?請問通過婚姻平權法與每年新增愛滋感染人數逐漸下降的趨勢有關聯性嗎?沒有吧,但作者卻自己加註圖說:南非婚姻平權法通過後,每年新增HIV感染人數與比例逐漸下降。作者確實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你真的是個科學人嗎?這就是我前面所說,好的謊言必須由些許實話堆砌而成才不容易露出破綻;婚姻平權法通過的確不會造成AIDS大爆發(否則先前的下降趨勢會走平或再度上揚,因為抵銷了先前造成下降的因素,例如安全性行為與正確HIV知識的宣導等),惟婚姻平權法通過與每年新增HIV感染人數與比例的下降卻無因果關係(否則下降趨勢的斜率會更明顯向下),強調這層關聯性,就是假話。
其實要反駁反同方所謂的三個前提根本不需要寫這麼一大篇文字(這裡是摘要),一句話就夠了:同性戀族群極小,罹患愛滋病的個體數更少,因此絕無可能因為同性戀族群內的愛滋病個體增加而造成重大傷亡、消耗大量的醫藥資源、引發愛滋病大流行。
我只想再問一次,為何不同類別的同性戀者感染HIV的機率是異性戀者的數十倍到近百倍?為何安全性行為推廣多年之後這種感染差異仍然存在?然後再追問一個問題,當愛滋病變成慢性病之後,對患者好嗎?AIDS不是像心血管疾病、神經病變或遺傳病等非傳染性慢性病症,愛滋病可是會傳播的,即便大眾不擔心而接納愛滋病患,但病人本身不會產生給人添麻煩的壓力?(我一直避免提到對個人、家庭或社會經濟的負擔,畢竟人命很難用金錢衡量)一句這不是你的錯便能成為解救心靈的藥方?一次次的期待落空是否將成為一種永恆的折磨?看作者說得如此輕鬆;那個必死無疑的年代,早就不在了,那麼生不如死呢?你能體會身上綁著一顆不定時炸彈之人的忐忑嗎?你是真的關心愛滋病患嗎?(並沒有,或是其實你並不瞭解)
20170601
後記
今天讀到一則醫學短訊供大家參考。 美國康乃爾大學威爾醫學院(Weill Cornell Medicine)的研究團隊發現愛滋病毒在結合一種名為基底細胞(basal cell)的幹細胞之後,使之轉化為其他種類的細胞而排列於呼吸道內。實驗結果顯示,愛滋病毒可促使基底細胞重新編程,使這些細胞釋出蛋白酶,而這些蛋白酶可能破壞肺部組織,並在肺泡壁造成孔洞,使這些肺泡的氧氣交換功能受阻。雖然反轉錄病毒藥物可將原本致命的愛滋病毒轉為慢性疾病,但是殘存在肺部或其他組織的病毒卻可能為患者帶來持續且嚴重的副作用。
http://www.cell.com/cell-reports/fulltext/S2211-1247(17)30520-X?_returnURL=http%3A%2F%2Flinkinghub.elsevier.com%2Fretrieve%2Fpii%2FS221112471730520X%3Fshowall%3Dtrue
20171214
請問現在的你是否害怕被傳染HIV?似乎沒那樣恐懼了,因為我們對HIV有了許多科學知識,科學是我們信心的後盾。那麼,如果回到80年代呢?大概只有作者不怕。
蔣維倫 \ 恐懼式立法 --- 當立委缺乏邏輯時
法律不見得是公正的,立法人員的知識不足或懷有偏見,就可能會造成悲劇。80年代末期,政府開始愛滋病防治的法制化,但過程卻凸顯出了知識不足導致了不理性的立法 --- 規定在台停留三個月以上的外籍人士,必須出示未感染的證明,若發現受到感染,則可能會被要求立即出境。但邏輯上,病毒也可能透過本國人傳播,僅規定外籍人士提出證明顯然是歧視。此外,愛滋病主要是透過性交而傳染,所以停留三個月以上才需要出示證明的規定,根本無法阻擋感染者透過性交傳染給他人。
世上第一例AIDS現身於1981年,1984年得知HIV可能是病原體,同年年底台灣也出現病例,1995年何大一提出雞尾酒療法為患者點燃了一線曙光,近四十年過去了,人類依然無法有效克制AIDS的蔓延(下圖全球AIDS趨勢,近十年每年新增250萬AIDS病例,HIV感染者只會更多),而且它依然無法治癒。
80年代末我們對AIDS有足夠的知識嗎?別說一般人了,科學家也不甚了解,憑什麼說當初的人知識不足、懷有偏見?我看既傲慢又有偏見的不就是作者嗎?至於防疫邏輯的重點,不外乎就是病患、病媒(傳播途徑)與病原的控制。限制感染的外籍人士入境便是基於降低病患人數或隔離病患以達防疫的目的。到底誰缺乏邏輯?
20170601
後記
今天讀到一則醫學短訊供大家參考。 美國康乃爾大學威爾醫學院(Weill Cornell Medicine)的研究團隊發現愛滋病毒在結合一種名為基底細胞(basal cell)的幹細胞之後,使之轉化為其他種類的細胞而排列於呼吸道內。實驗結果顯示,愛滋病毒可促使基底細胞重新編程,使這些細胞釋出蛋白酶,而這些蛋白酶可能破壞肺部組織,並在肺泡壁造成孔洞,使這些肺泡的氧氣交換功能受阻。雖然反轉錄病毒藥物可將原本致命的愛滋病毒轉為慢性疾病,但是殘存在肺部或其他組織的病毒卻可能為患者帶來持續且嚴重的副作用。
http://www.cell.com/cell-reports/fulltext/S2211-1247(17)30520-X?_returnURL=http%3A%2F%2Flinkinghub.elsevier.com%2Fretrieve%2Fpii%2FS221112471730520X%3Fshowall%3Dtrue
20171214
請問現在的你是否害怕被傳染HIV?似乎沒那樣恐懼了,因為我們對HIV有了許多科學知識,科學是我們信心的後盾。那麼,如果回到80年代呢?大概只有作者不怕。
蔣維倫 \ 恐懼式立法 --- 當立委缺乏邏輯時
法律不見得是公正的,立法人員的知識不足或懷有偏見,就可能會造成悲劇。80年代末期,政府開始愛滋病防治的法制化,但過程卻凸顯出了知識不足導致了不理性的立法 --- 規定在台停留三個月以上的外籍人士,必須出示未感染的證明,若發現受到感染,則可能會被要求立即出境。但邏輯上,病毒也可能透過本國人傳播,僅規定外籍人士提出證明顯然是歧視。此外,愛滋病主要是透過性交而傳染,所以停留三個月以上才需要出示證明的規定,根本無法阻擋感染者透過性交傳染給他人。
世上第一例AIDS現身於1981年,1984年得知HIV可能是病原體,同年年底台灣也出現病例,1995年何大一提出雞尾酒療法為患者點燃了一線曙光,近四十年過去了,人類依然無法有效克制AIDS的蔓延(下圖全球AIDS趨勢,近十年每年新增250萬AIDS病例,HIV感染者只會更多),而且它依然無法治癒。
80年代末我們對AIDS有足夠的知識嗎?別說一般人了,科學家也不甚了解,憑什麼說當初的人知識不足、懷有偏見?我看既傲慢又有偏見的不就是作者嗎?至於防疫邏輯的重點,不外乎就是病患、病媒(傳播途徑)與病原的控制。限制感染的外籍人士入境便是基於降低病患人數或隔離病患以達防疫的目的。到底誰缺乏邏輯?
20171227
科學人考慮的是真實世界的真實問題跟總愛虛構不存在的敵人來證明自己的驍勇善戰的哲學人是不一樣的。蔣維倫,不要學壞,好嗎?
想像有輛疾駛的失控電車正往軌道上綁著五個人的方向進逼。如果把你身邊那個胖子推下軌道讓他被電車撞死,電車有可能停止,而軌道上那五人將會得救。你會動手嗎? 愛滋病最早在男同性戀族群中爆發,故民眾以為AIDS是男同性戀才會感染的傳染病。然而不久就出現非男同性戀的AIDS患者,顯示此病並非男同性戀族群所獨有。美國FDA於1983年起禁止同性戀和雙性戀族群捐血。多年以後,醫界理解病毒是藉由體液傳染,不論何種性向都可能傳染病毒,因此單獨限制同性戀捐血的障礙並不合乎科學證據和邏輯。2006年美國發出聲明,認為禁止同性戀和雙性戀捐血是毫無科學根據的。依科學邏輯而言,不應以性傾向作為限制標準,而是以是否曾進行危險性行為作為門檻,才能防範以體液傳播的疾病。美國FDA終於在2015年,修改捐血規定,將「同性男子發生性關係後終生不得捐血」改為「12個月內不得捐血」,雖然尚未達到完全平等,但仍算是踏出艱難的一步了。
胖子?胖子!吼~~~ 作者,你歧視胖子!否則,人的屬性何其多,你準備要他去送死的人,為什麼偏偏選胖子!怎麼樣,我是不是很有當紅衛兵的資質!如果我是作者,我是不會挑胖子的,我一定選同性戀者又是愛滋病患,這樣反諷的力道才夠嗆辣!
如果是我,誰死?死多少人?關我屁事,然後走開,既然無能為力,何須蹚這渾水,然後鑽進道德的牛角尖裡去。最近人們在討論修改醫療法,欲將醫糾事件中的醫師除罪化,情感上我是反對的,因為這給了極少數壞醫師免責權,而白色密室又非一般人所能窺視,這是危險的;理智上,人們卻必須接受這樣的法律,因為醫師,尤其是急診室與外科醫師,經常必須在緊迫的時間壓力下做出選擇,有些患者確實會受害,但這不完全是醫師造成的。好像又岔題了。我想說的是,如果可以,當然選擇不要犧牲任何人而讓所有人獲救,但現實世界從不美好,救不到,請自認倒楣,做抉擇的人也無須受到道德壓力;只要醫師盡力了,你能法律制裁誰?你能道德譴責誰?
對作者來說,讓同性戀者捐血是一種權利,單獨限制同性戀捐血的障礙並不合乎科學證據和邏輯。在作者的腦子裡大概不存在風險意識。是的,所有人都可能罹患AIDS,因此單獨限制同性戀者捐血邏輯上確實不通。然而風險評估呢?所有知道AIDS與同性戀者關係的人都曉得,同性戀者所屬的族群就是存在較高罹患AIDS的風險;就以台灣為例,每年新增HIV感染者中,同性戀者便貢獻了七成以上,而明知其血液有較高風險將HIV傳染給別人,限制其捐血何錯之有?最可議的是,有些人竟有利用捐血來檢驗愛滋病的心態,真不知道是在想什麼!如果侵犯少數人的人權是不對的,那麼,讓亟需輸血的人陷於感染HIV的風險中就是對的嗎?
還有一句話必須說,當AIDS變成慢性 傳染 (這兩個字總是被作者刻意忽略)病之後,看見上面那張圖沒?近十年來全球每年新增250萬以上的病例,請問喜歡講邏輯的作者,這將使AIDS疫情更容易控制呢?還是更難?這對健保經費總是被認為可能破產的窘境,是好事呢?還是雪上加霜?看事情不能一廂情願,要顧慮的面向是複雜的,知道嗎。還有啊,我是否曾進行危險性行為?我為什麼要告訴你?只要我爽、我高興就好啊,關你個鳥事。就是這麼一回事,現在你知道自己說的不過是空話了吧。
20170304
牧師歐陽文風在其臉書上翻譯了一段國外教授問學生的六個問題,然後有感而發的說「換位思考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不少反同人士總是學不好…… 鼓勵學生反思對於同性戀者的偏見。」
問題如下:1、你認為你會是異性戀的原因是什麼? 2、你是什麼時候確定自己是異性戀的? 3、有沒有可能你的異性戀傾向只是一個階段性的狀況? 4、你為什麼要一直炫耀你的異性戀特質?你為什麼不能低調作自己就好?
5、你們這些異性戀為什麼一直想色誘別人,讓別人照你的方式過活? 6、你有想過要透過治療改變你的異性戀傾向嗎?
我只能確定一件事,這個所謂的教授和歐陽文風一定沒有學過生物學,否則絕對不可能提出或引述這些讓人發笑的問題。既然是笑話,我便不多做說明了,大家心領神會,笑笑就好。然後不曉得有沒有人要從 Romeo and Juliet 或是 梁山伯與祝英台 的角度來個換位思考?我們什麼時候確認被對方吸引?我們所追尋的至死不渝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我們有沒有想過這份眷戀只是階段性的?我們為了這種虛無飄渺的感覺要死不活的,是不是有毛病呀?
能不能把同性戀的相關論述當成笑話看待?他們是被迫害的一群人呀,你有沒有人性,居然能以玩笑似的口吻說三道四?同性戀者遭迫害理應平反是一回事, 同性戀的相關偏執論述卻是另外一件事。
能不能把同性戀的相關論述當成笑話看待?他們是被迫害的一群人呀,你有沒有人性,居然能以玩笑似的口吻說三道四?同性戀者遭迫害理應平反是一回事, 同性戀的相關偏執論述卻是另外一件事。
20170306
你相信嗎,《易經》、《老子》、《莊子》等道家相關思想支持同性戀耶,因為我對這些經典一無所知,是非對錯,不敢置喙,但底下這篇贊同文字提及自然主義,這就有點兒意思了,瞧瞧吧。
錯讀經典如何讓道教份子成為反同人士
拿「自然」來反同,是偷換概念。只要同性戀行為是出於自發,就符合道家所稱的「自然」(同意)。然而,反同團體為什麼認為「自然」能替反同論述背書?(因為你與反同方對『自然』的理解出現歧異)可能有兩個原因:(1)誤將「自然界」當作道家所稱的「自然」(你憑什麼說反同方的理解是誤解?)。由於「自然界」在科學上有客觀規律,「自然」反而被誤解為是一種需要人們限制自身而去遵循的共同法則 (我認為你的說明解釋對自然的理解比反同方更離譜。客觀存在的自然律不是去限制任何人,而是因為人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份,自然遵循自然律。例如人的物質結構屬性使人遵循物理定律,單憑己力飛不上青天,你不能因此說自然限制了我們想飛的自由意志,讓人被迫去遵循自然律只能腳踏實地)。(2)「自然」這個概念本身就嚴重模糊,其蘊含了會導致反對其概念本身的弔詭之處;哲學人勞思光對此曾有很精闢的批判:凡是 自然主義 的理論,必有「自然」(符合已知自然律的多數案例)與「非自然」(違背已知自然律的少數特例,惟科學家不會用『非自然』這種沒大腦的詞彙,相對的會把它視為大自然賜予的寶物詳加探究,因為此特例可能是開啟另一扇科學之窗的契機!)的區分,然後將正面價值歸於所謂的「自然」 (鬼扯!物質世界沒有善惡、不存在價值、無所謂是非,自然律從無正面或反面的意義,她描述的是客觀的事實。心存善念,『自然』為善,心顯惡意,『自然』為惡,一切唯心造。)這說法就常識看,或許沒嚴重問題,但若嚴格分析,則會發現一個難題:不知道甚麼事物可稱為「非自然」或「反自然」。這似乎與常識距離甚遠,但要說明也不難。舉例講,我們依常識的看法,大概都同意說謊欺騙別人是反自然的壞事(什麼?你在說什麼?現在不是在講自然主義嗎?說謊欺騙別人?這是什麼跟什麼!反自然?反道德才對吧,但自然主義是在討論道德嗎?況且說謊、欺騙反自然?如果我告訴你,這種現象自然的很,動物、植物與微生物都會做而且還必須這麼做才能活下去,你相信嗎!);然而人之會說謊話或欺騙,顯然也由於人自然地具有此能力。……推而言之,所有的活動都以自然具有的能力為基礎;倘若嚴格界定「反自然」與「惡」或「壞」是可以互相代換的描述詞,則我們將發現在嚴格意義下,我們將找不出任何「惡」或「壞」的事物。自然主義要否定的東西最後都將成不可否定的。這就是所謂「弔詭」。(自然的就是善?非或反自然的就是惡、壞?相信自然主義的人絕不會有這種認知,如果這又是台灣哲學人的思維產物,那麼便再次印證了我前面所說的,這些傢伙總愛虛構不存在的敵人來證明自己的驍勇善戰。)
到底道教或是道家思想支持同性戀了嗎?問蝶吧。
20170527
這位梁先生又來說古談今,雖沒有科學內涵,但知道一些古人軼事也饒富趣味,瞧瞧吧。
當年和同性戀一起盛行的易經
從史料來看,《易經》盛行的時代,很諷刺地,剛好是同性戀盛行的時代。當時流行男生塗抹脂粉、上朱顏,以纖細柔弱為審美標準。在《易經》還是學術主流的年代,我們不僅沒有看到士人們對同性戀進行迫害、歧視,反而是見到同性戀的風氣蔚為大盛。那些聲稱《易經》反同的當代說法,著實令人更加啟疑。
沒有評論,只是有一點疑惑。同性戀族群不總是哭天搶地的說一直以來被迫害、歧視,原來他們也曾風光過啊!有趣。
這位梁先生又來說古談今,雖沒有科學內涵,但知道一些古人軼事也饒富趣味,瞧瞧吧。
當年和同性戀一起盛行的易經
從史料來看,《易經》盛行的時代,很諷刺地,剛好是同性戀盛行的時代。當時流行男生塗抹脂粉、上朱顏,以纖細柔弱為審美標準。在《易經》還是學術主流的年代,我們不僅沒有看到士人們對同性戀進行迫害、歧視,反而是見到同性戀的風氣蔚為大盛。那些聲稱《易經》反同的當代說法,著實令人更加啟疑。
沒有評論,只是有一點疑惑。同性戀族群不總是哭天搶地的說一直以來被迫害、歧視,原來他們也曾風光過啊!有趣。
20170318
一直以來總是瞧不起文人(泛指沒有科學素養的人),甚至到了厭惡的程度,這與養成過程息息相關。被教育成科學人,我們總是被告知,不僅要知其然,如果可以,還必須得知其所以然。因此,就算我非常喜歡陶淵明的文字與其悠然自得的人生哲學,但卻被五柳先生「好讀書,不求甚解」的態度給惹火了;這並不是在責怪陶淵明,畢竟就算有那份心,他也絕對使不上那份力,這是歷史背景的必然。這把火要焚燒的對象是,到了現代仍然將頭埋在沙裡的科學鴕鳥;你們不將頭抬起來,世界當然永遠一片闃黑。曾經人們驚懼於傳染病的肆虐,企盼神蹟降臨消弭災禍,但神沒有出現,相對的,巴斯德來了,李斯特、柯霍等人繼承了,人們終於見到了希望之光,終於走出了心靈牢籠;因為這群人勇於將頭抬起來,直接面對敵人。
不自知的謬誤與歧視
對同性戀族群而言,他們飽受社會歧視,自我壓抑追求幸福與渴求婚姻生活之願望的歷史,卻是自人類歷史上有同性戀出現便開始了(真的假的?若此推論為真,人類的老祖宗為何排斥同性戀者?同性戀既不會傳染,也沒有駭人的外部型態,幾乎就是正常人,我們的祖先為何要抗拒?)。對同性戀族群而言,那絕不是一段僅僅幾年、幾十年的短暫煎熬,而是一場延續了幾百、幾千年的痛史與噩夢。而在那幾百、幾千年的漫長光陰中,不斷織就同性戀族群之痛史與噩夢的,正是一代一代在那些歧視同性戀族群的信念同溫層裡,不斷通過社會制度與教育工作代代傳承、彼此灌輸的各種錯誤信念 (請問你前述的人類老祖宗又是誰教育、灌輸他們這些錯誤信念?邏輯上沒有人,那麼就是與生俱來的囉;換言之就是本能的遺傳,一項行為可以傳遞幾千年,請問理由何在?)──當前台灣社會裡的「反同婚」群體,正在台灣社會裡張揚與宣傳的,正不外如是(不完全同意,其實他們不真正知道自己在反什麼;惟你支持的也未必正確)。因此,台灣在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追求上,真的走得太快了嗎?婚姻平權法,真的是一種急迫的立法嗎?設身處地的想像一下同性戀族群所忍受過的那幾百、幾千年的壓抑處境,我們便會發現:一點也不。(真是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呀。哭完了嗎?哭完了?哭完了就回家吧。改寫自台灣怪談)
作者知道敵人是誰嗎?反同方、教育與社會制度的謬誤和歧視?都不是,你的敵人其實就是同性戀(注意,不能加者字)。如果一個噩夢可以持續幾百年,上千年,直到此時此刻依然無法清醒,難道你從不懷疑做相同噩夢的人本身就是關鍵?不試著去思考問題的根源所在,只在枝微末節上打轉。濫情、理盲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20170322
今天看見朱家安在文章中寫了這兩句話;嚴格講起來,是一個字。時值清明祭祖,格外讓人感慨。
朱家安 / 從同婚到人獸婚
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如果女女可以結婚,我們就沒辦法寫族譜,沒有族譜就沒辦法祭祖了!
不喜歡祭祖的人:耶。
下句,我可以滑坡一下理解成同性戀者或是朱家安你自己嗎?否則上句提反同方的論述做啥。
視先祖如無物,對子嗣不負責,眼界短淺,只有自己,追求眼前短暫的歡愉,毫無綿延歷史的使命,這種只講個體意識的人權與自由,能見容於社會性動物群體內?基因層次也好,社會層面也罷,同性戀者為何遭到排擠,理由似乎越來越清晰了。還要來個反諷嗎?你看這個怎麼樣: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Oh, YA!
20170323
沒有前言。
對婚姻平權釋憲案共同意見
在人們對「生物多樣性」意識逐漸覺醒之際,卻對理解人類之「性/別多樣性」頗為吝嗇。
我知道生物歧異度,(請參閱https://chiangfm07.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10.html)但未曾聽過性別多樣性?而且還是人類的性別多樣性!生物歧異度存在的最重要意義是,有助於生命體系的延續,陳宜倩,請你告訴我,人類非雌雄之外的第N性所建構起來你所謂的「性/別多樣性」,存在任何生物學上的意義?如果沒有,理解這種垃圾訊息幹嘛?
婚姻雖可有生殖的面向、但傳宗接代或者生殖並非婚姻唯一的目的,如果認為同性伴侶無法自然生育,因而認為與異性伴侶不同,許多無法自然生育或者沒有生育的異性夫妻也在這個生殖面向上與同性伴侶相同,其結婚權利是否也應受到限制,而目前人工生殖法卻已經立法將異性戀不孕夫妻使用特定人工生殖科技合法化。法律體系面對不孕異性夫妻與同性伴侶之差別待遇,仍無法提出有力論證,僅能依賴維持傳統家庭倫理空泛文化概念,似無法為有效反證。
陳宜倩,你知道同性戀者與不孕症患者在對自己與子嗣的差異在哪裡嗎?這兩類人的相似之處在於,都是痛苦的,不同的是,是否認識自己與體認存在的意義。不孕症患者認識到自己身體的異常,勇於面對並承受療程所帶來的痛苦與不便,若有幸療癒,還得擔負子代生養教育的重責大任;同性戀者則不認為自己生理或心理有異,視拋棄身為人與生俱來的任務為正常且自然,終讓自己陷入「內憂<=>外患」的窘境。生殖面向的傳宗接代的確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而是最重要目的。眾所周知,婚姻不是兩個個體的結合而是不同家族的聚合,這種聚合強化了生殖的有效性;事實上,生態學中的同種個體之所以集合成族群,目的之一便是利於繁衍後代。人類的未成熟期太長了,單憑兩親代個體不足以勝任生養教育之責,因此藉由婚姻將兩個家族聚合起來共同完成此一任務。至於那些無意生育的夫妻,他們有何考量(例如內在優生,外在經濟、社會氛圍),旁人無從得知,惟在妻子生殖效期內,隨時都可啟動生育機制,這與同性戀者的不能生育在本質上並不相同,故所謂婚姻權在無意生育的夫妻上是否也應受到限制的命題是不存在的。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惜拉人墊背、拖人下水的作為,非但無法說服人,只會讓人唾棄。更甚者,請看這兩個傢伙所持的標語:
你們不知道「我失智」這三個字會讓人痛徹心扉?去問瓊瑤吧。如果這些傢伙把「失」改成「反」,那麼不論是你想反諷的對象或是真實呈現的自己,都是事實。聽說其中一位叫趙曉音(「同婚要反、水準要有」,請問你這是有水準?說反話不是我們這種撒旦信徒才會幹的勾當嗎?)還是牧師呢!宗教果然是博愛的,接受在別人傷口上灑鹽之徒,瞧,渾然不覺已傷及無辜地樂在其中呢。Oh, My GOD!
20170330
嘿 聽我唱這首歌
趙詠華
嘿 你又來聽我唱這首歌 我不知能帶給你憂傷還是快樂
逝去的歲月裡 我也有初戀的滋味 而今歌聲中我的情感不願再錯
嘿 不要拿麥克風來嚇我 在驚嚇中長大的孩子容易早熟
摸清你的心 我明瞭你的企圖 在掌聲中我不願唱你點的歌
不為什麼 因為我已經愛過 所以今天我才要告訴你我不願再錯
不為什麼 因為我已經愛過 我不願意另一個溫柔成為我的枷鎖
靜靜聽我把吉它撥 靜下心聽我唱溫柔的歌
打烊的時刻不必留戀什麼 台北的夜色總是這樣錯誤的交錯
喔,不是啦,是聽我說個故事啦,啊,又不是啦,是聽別人說一個故事……
嘿 聽我唱這首歌
趙詠華
嘿 你又來聽我唱這首歌 我不知能帶給你憂傷還是快樂
逝去的歲月裡 我也有初戀的滋味 而今歌聲中我的情感不願再錯
嘿 不要拿麥克風來嚇我 在驚嚇中長大的孩子容易早熟
摸清你的心 我明瞭你的企圖 在掌聲中我不願唱你點的歌
不為什麼 因為我已經愛過 所以今天我才要告訴你我不願再錯
不為什麼 因為我已經愛過 我不願意另一個溫柔成為我的枷鎖
靜靜聽我把吉它撥 靜下心聽我唱溫柔的歌
打烊的時刻不必留戀什麼 台北的夜色總是這樣錯誤的交錯
喔,不是啦,是聽我說個故事啦,啊,又不是啦,是聽別人說一個故事……
講個婚姻專法的故事給大法官聽
有對夫婦,丈夫想終結婚姻關係。丈夫向法院訴請「確認婚姻無效」,成功取得勝訴。不願離婚的妻子,沒想到結局不只是離婚,這段曾經存在13年的婚姻,原來從一開始就不存在。為什麼?因為中華民國曾經存在一部「為特定族群量身打造的婚姻專法」:戡亂時期軍人婚姻條例。丈夫主張「當初結婚未報請長官核准」因此當初結婚不算數!而這樣的說法也取得最高法院認證,13年婚姻煙消雲散。依照《民法》規定結婚的枕邊人,原來是(專)法律上的陌生人;原本是「婚生子」的子女,變成「非婚生子」;建立在婚姻制度的財產關係,也變得難以釐清。軍人婚姻專法的經驗告訴我們,為特定族群量身打造民法以外的婚姻,會在實務上創造許多不必要的紛爭,也難以避免「隔離且平等」的後續憲政爭議。
這則故事實在精彩,夠格寫入日劇《LEGAL HIGH》的劇本裡,這判例完全體現了不合時宜的法律的荒謬特質。但這卻是無可奈何的現實,畢竟時間不停地流轉,人類觀念、制度與思維也不斷地演替,因此立法委員才會有工作,不是嗎。記不得是誰提過類似這樣的觀念,評斷特定人、事與制度時,必須連同他們的歷史背景一同考慮,否則只是一廂情願的自我滿足。法律最為人詬病之處在於,永遠存在漏洞或巧門讓法律人去鑽,這不能完全怪罪這些人,或是他們的客戶,大家都只不過想要維護自身的權益罷了,沒有什麼對錯。以上述案例來說,軍人婚姻專法的設立有其歷史背景,然後那時有些人企圖離婚,找上了律師,律師發現了這個漏洞,在庭上依法論法,法官只能看證據與法條判案。作者是法律人,不可能不知道這些狀況,那麼為何要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批判過往軍人婚姻專法與民法的扞格,並無法類推到當前民法與未來同婚專法也會出現相同謬誤;而且不論立或修,法永遠可以鑽,人性的紛爭也永遠不會止息。當愛已成往事,剩餘的,便是冰冷的法律,裝睡的苗博雅,大概是叫不醒的,想必也無法理解趙詠華的歌。還是那句話,立專法也好,修民法也罷,都好,但請別瞎扯。
小姐,你那裏有一坨牛油耶。(改寫自台北之戀)
20170504
後記
看見作者提到演化論我簡直驚呆了,這傢伙居然敢提科學詞彙!這人適合講講性別光譜、性別流動與情慾交流這類莫名其妙的詞彙或是鼓吹虛偽的廢死啦、人權啦這些所謂的「普世價值」。科學?別鬧了。真實的世界不是你能理解的,你還是窩在人群中彼此取暖較為舒適,又冷又硬的科學,你不合適啦。
改天要不要讓家長決定生物課本不准提演化論?不要以為不可能,這在美國某些州真的發生了。
她說的,是真的,但卻是距今約一百年前的「鬼」故事。現如今也的確仍有不少人懷疑演化論,真有道是垃圾不分藍綠,白癡不分東西(最近台灣還有人說,真有會通靈的仙姑呢!)。但苗博雅你似乎搞錯了一件事,如果有家長決定生物課本不准提演化論,沒有人會在乎這群人,更不可能刪除教科書內的相關內容,因為鐵證如山,所以你這叫做引喻失義,知道嗎?況且神經病殺人都可以免除刑責了,說些胡話,有什麼大了不起。
我說真的,妳把那坨牛油擦了吧。
20170404
一直納悶,不停在媒體上大聲疾呼贊同的人士與台獨份子有著無法被忽視的重疊性,這讓我懷疑同婚議題只是工具,贊同方的骨子裡其實是別有所圖的,什麼人權啦、平等啦、自由啦,啊,還有愛,全是幌子。果不其然。
社評:同婚保護台灣
長老教會始終以立足於本土,為自由平等與公義,與受壓迫者站在一起為信念,堅持站在弱勢者這邊。不過此刻長老教會卻搖身一變,成為反對同婚立法的關鍵力量。其實,如果念茲在茲一個不受中國併吞的台灣,應該找到面對同性婚姻議題的路徑:當台灣可能變成亞洲第一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度,國際媒體將廣泛報導,盛讚這是「劃時代」、「里程碑」之時;當亞洲所有國家包括中國在內的同運團體,都以台灣的同志運動為朝聖目標之際,都意味台灣與還停留在「同性戀扭轉治療」的中國,是多麼不同的國度,而這是對台灣民主多大的頌揚與宣傳?能夠率先所有亞洲國家進入同志婚姻的議程,代表台灣是個關心多元與弱勢的社會,是一個以價值與共識為出發點的公民社會;這不僅是對台灣民主最好的國際宣傳,也讓台灣獨特於中國,更可能是長老教會心心念念「台灣人當家作主」的終南捷徑。
原來宗教信仰之上還有一種東西叫執迷,於是,謊言被裝飾成普世價值,你的苦難成為我完成志業的踏板,你的信仰必須臣服在我的執迷之下,我的志業無比崇高,你的苦難因我而有了價值,你的信仰因我必須拋棄。
唯一的解釋是:鬼迷心竅。只有鬼,能與神交鋒。
意見20170524
奧譜.卡思/「性教育」該處理的是「情感議題」
教導孩子懂得保護自己免於「性侵害」、「性騷擾」,需要的是讓孩子懂得界定與捍衛自己的身體界線的技巧方法以及遇到不幸如何求救。性解放、性探索、性實驗,根本無助於減少「性侵害」、「性騷擾」!難道性經驗最豐富的性工作者就不會遇到性侵害、性騷擾了嗎?他們遇到的才多咧!
同理,教導孩子尊重不同性傾向、不同性別氣質、不同性別認同的同學,需要讓孩子懂得尊重一個人的基本的人格尊嚴與價值。同樣不需要去教導孩子進行性解放、性探索、性實驗,更不需要去學習嘗試當個同性戀或者跨性別!
當目前的性平教育教導孩子「性」,是鼓勵他們早期性探索、性實驗、性享樂,並且號稱這樣是為了「減少霸凌」、「尊重多元」,這不但毫無根據而且反智!
如果對於科學研究有起碼的尊重,面對性傾向的這種高度「流動性」,尤其是在青少年時期,根本不適合也不應該在這個年紀,讓青少年去「確認」自己的「同志身份」!
如果性平教材著重的性解放、性探索、性實驗、多P雜交、開放性關係是那麼寶貴重要的社會化、「人格發展」或者人生歷練價值,請這個同運政府的頭頭們,是不是應該負責任地帶頭示範、向全民報告心得分享一下?
20171120
青少年健康權應優先於性權
趙國玉/兒科護理教師本周衛福部舉辦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委員審查會議,聯合國國際委員於6.4點次中提出:欲了解台灣兒童與青少年性健康有關的議題。
現今台灣的性教育,從國中開始就教導許多鼓勵孩子交往,性探索的內容,並過度強調保險套的效果。尤其於2011課綱修正後,內容更為激進,這也與台灣近五年來兒童青少年性病大幅增加有關,尤其淋病增加了三倍最為顯著。舉例來說:健康與體育教材提到:喜歡對方的感覺愈來愈強烈,就決定下一步的行動吧!(康軒P.9);女生遇到喜歡的對象,不應只是等待對方追求,也可以主動邀約(p.20)。類似的內容,出現於現今教育現場及教材不同版本之中,不但鼓勵青少年交往,甚至期待進一步的發展。然而,青少年由交往到發生性行為短則數天,且再次交往的對象,僅需要一個星期,就可以到追到上次交往對象最後的親密等級。非婚姻關係的性行為越早發生,得到性病的機會越高。在美國,十九歲之前有性行為的青少年當中,有四分之一有性傳染疾病;已發生性行為者,更有二分之一的人會在二十五歲前感染一種以上的性病。
生理方面,青少年生殖器官發育尚未完全成熟,增加被傳染的風險。舉例來說,男孩即使進入青春期,還是有百分之二十的男生,龜頭與包皮尚未發育成熟,黏膜細緻易破損感染。女孩部份,最常罹患子宮頸癌的子宮頸轉化區(transformation zone) ,少女只有一層上皮細胞保護,會隨著年紀增加向內縮小不成熟範圍,並發育出成熟的30至40層具有相對保護力的細胞,使得少女一旦發生不安全性行為,即使僅有一次的接觸,也會有罹病的可能。
保險套在預防性病上,的確有他的重要性,然而,在20幾種性傳染病當中,僅有愛滋病全程使用保險套,防護效果可達到最高80%。其他性傳染病,致病原可能生長於皮膚毛髮上,這些地方是保險套覆蓋不到的地方,一但會陰部接觸,即使有帶保險套,還是會受到感染(不帶保險套感染機會更高)。對於會造成輸卵管結痂導致女性不孕的披衣菌,保險套防護效果不到三成。因此性教育在性傳染病的防治,不應該僅強調使用保險套就萬無一失。
再者,可以使用於成人的研究報告,並不能推論到兒童與青少年群體,使他們失去了戒心,舉例來說,美國疾病管制局已經證實,當規則服用HIV藥物並且偵測不到病毒量,即使無套性交也不會有傳染力。對於單一伴侶穩定關係的成人來說,這樣的訊息無論在身心上都是很好的保護,伴侶也會因著對帶原者的關愛,了解用藥情況與免疫狀況,使雙方皆有保護。然而對於青少年來說,鮮少於交往時,了解帶原的對方抽血報告近況,判斷藥物濃度與病毒量是否於正常範圍內,也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每天都規則用藥,更無法判斷對方體內的病毒是否已經產生抗藥性了。如果當時緊張、過於亢奮或使用娛樂性用藥,即使有使用保險套,精液與病原體還是有可能從邊緣跑出來、脫落、破裂或過度拉扯,而使保險套失去防護效果的比例更高。
如將陰道交使用的保險套,使用於其他性交途徑,會因為摩擦壓力大,讓保險套防護效果受到限制。比如肛交,肛門是糞便出來的地方,即使醫療會有因治療目的而使用塞劑、灌腸肛管等方式,但是緊緻的括約肌,在不適當外力的介入下,容易產生破損情形,可讓病源體直接侵入身體,就完全無法估算其使用保護措施而感染性傳染疾病的風險,也因此使得某些性病感染的機會增加20倍,對於改善青少年性病的發生,沒有幫助。
最後,與成人最大的不同還有一項是對健康的自覺。青少年即使進入形式運思期,最常使用的依然是具體運思的策略,對於未來的後果,不一定能理解與行動。舉例來說,成人一但發生不安全性行為,會至醫療院所匿名檢查,但青少年,很常發現致病源時已經是發病狀態了,他們無法於疾病初期或帶原狀態就被檢測出來。年紀越小,此現象越明顯。今年出現一名13歲的愛滋患者,四月通報,五月過世,僅短短一個月的時間。也說明了兒童與青少年在預防、診斷與治療上的限制。
2016年(衛福部民國105年死因統計資料),愛滋病已成為台灣青少年的十大死因之一。反觀新加坡,近五年來因為於性教育中強調性節制與性傳染病。使得新加坡青少年性傳染病降低50%,成效良好。性教育並不是性解放教育,不應該與性健康背道而馳。站在醫療的角度,要避免性傳染病,最好的方法就是儘可能延後青少年性行為發生的時間,甚至延後至婚姻關係中。兒童與青少年的性權應該建立於健康權的基礎上。
性的快感是一時的,染病、不孕、癌症、因生產將疾病傳染給未來子女,卻可能是好幾輩子的健康問題。期望性教育可以適齡的將節制的觀念、性傳染病的知識進行正確論述,讓台灣兒童與青少年性傳染病的發生率可以下降,不要再有任何兒童與青少年因性病而死亡,平白失去美好的人生。
專業的東西果然還是得專業的人來論述才有說服力。
20170524
今天同婚釋憲案結果出爐,判定民法同性不得建立婚姻關係條文違憲,兩年內必須修法或另立專法補救之。我支持釋憲文的結論,一如我支持婚姻平權的論述(見性教育、平權與同性戀)。然而,我反對贊同方的科學相關論述(見同性戀的「科學」論述),科學素養低落的大法官解釋文中,沒有意外地也出現了反智、反科學的文字,請看。
大法官們顯然也沒搞懂同性性傾向到底是先天的(生理因素)還是後天的(經驗與環境),於是在不經思考的狀況下,囫圇吞棗地將許多參考資料湊在一起,直接寫出一個別人塞給他們的結論。這讓我想起從前學生在交給我的報告裡總是列出一堆參考資料,內文幾乎看不到學生自己的意見,充斥的只有東拼西湊的鬼東西,氣得我告訴他們,以後不用加註參考文獻了(註),要寫就寫你自己的東西,要參考資料,我自己找就有!大法官的程度居然跟中學生一樣,真是慘不忍睹。不過這似乎不能怪罪大法官,畢竟他們在中學以後便不再接觸科學了......
若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先天的),那麼其成因就是生理因素,與生活經驗或社會環境有何關係?又若可因生活經驗或社會環境造成同性性傾向(後天的;這不是特徵而是偽裝),那麼怎會有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的結論?這些人不是已經改變給你看了嗎?
如果某人可以因後天因素變更其性傾向,那麼為何不能詳究其變異機制,翻轉其變異後的性傾向?如同精神科醫師探索精神病患的致病因素後,施以藥物或心理治療而達成矯正之目的一樣?
又假設同性性傾向如同遺傳疾病是天生的(請小心,我並不是說同性戀是遺傳病,而是此行為的根源出自遺傳物質突變的機率最高;事實上它根本不可能遺傳),醫生能因為同性性傾向或遺傳疾病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而放棄研究與尋找可能的療癒或預防策略?沒有人願意罹患遺傳病,所以人們會做遺傳諮詢、基因篩檢、產前檢查,甚至預防性流產,我也不相信有人或有父母希望自己或是孩子天生就是個同性戀者!既然如此,為何不著手開始研究預防與解決之道?這絕對屬於優生保健的一環,同時還能解決世界性的衝突與對立!好事,要趕緊做。
這些大法官如果具有獨立思考的辯證能力以及足夠的科學素養,怎會只偏聽、偏信部分所謂專家學者所言,同性性傾向本身並非疾病(但卻是變異、異常),因此無須或不可矯正之言?若進行回復性傾向的矯正,會對當事人造成極大的痛苦?這些所謂的專家學者以為醫療行為是請客吃飯嗎?請問哪一項醫療措施不痛苦?痛苦?還可能致命呢!利害得失的評估,決定權操之在己。然而,竟有人提議禁止醫師對同性戀者進行矯正或治療,違者可撤銷醫師執照!(幸好沒被採納,顯然還有腦子清醒的人存在)如果有同性戀者有意被矯正性傾向呢?為何現在出櫃就是勇敢?矯正行為就要被認定違反醫師倫理?為何同性戀者只剩下出櫃這個選項?憑什麼剝奪人家被矯正、治療的權利?沒有疾病就不能進行醫療行為?請告訴我那些去給醫師整容、整形的,有幾個患有疾病?
另外一點也讓人覺得納悶,同性戀的成因以及是否被醫學組織認定為疾病與這次的釋憲案有何關係?不管同性戀是病不是病,與他們能否具有婚姻權有關聯性嗎?
學法律的,字斟句酌在所難免,惟不能陷在文字堆裡而看不見其他真正重要的內涵。婚姻在成為法律條文之前是人類社會演變出來的一種約定成俗,這種約定成俗顯然有助於人類社會的穩定與延續,而人類社會的穩定與延續不就是奠基於後代的生育嗎?民法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二人結婚須以具有生育能力為要件,為什麼不用明文規定?因為這是平民大眾的生活常識啊!更別提人本身就是生物,必然遵循生物學原理。大法官,你們的腦子是不是已經被法律條文給塞爆了,以至於把生活常識都給擠了出去?而大法官們連常識都沒有,遑論生物學。最可笑的是,大法官竟把自己降格成刁民,學起了刁民語法:法律並未規定你家門口不能停車,我就要停,你咬我啊!
至於最後那兩句話,看了讓人啞然失笑,好個雙重標準。同性婚不能生育與異性婚不願生育結果相同,若以生育與否限制同婚,顯非合理之差別待遇。咦,這會兒怎麼又重視起結果了呢?那麼為何同樣是惡意、蓄意、隨意殺人的結果,有些可以判死,有些又判活?最讓人傻眼的是,同一案件、同樣最高院、同樣的事實證據下,居然還能「死而復生」!而為了判活,法官們什麼離譜荒唐的理由都搬得出來,那些莫名其妙被判死刑的人,是否也要申請釋憲,我們都被明顯差別待遇了呢?依照這群大法官如此重視人權、平等的邏輯,極可能判定死刑違憲,那些死囚以及已被誤殺的犯人家屬搞不好要大聲疾呼,因為你們這些該死的法官,判了犯人死刑,令其身心遭受到嚴重的摧殘,我們要申請國家賠償!(請注意,這是反諷。聽說法律不溯及既往,就算未來廢死,這狀況也不可能發生,純粹只是諷刺而已)別以為不可能,挪威那個瘋狂殺人犯就曾告過挪威當局侵犯人權,還勝訴呢!(這是個高難度多重反諷啊,咦,我好像學起了苗博雅語法了,呵呵。一個槍殺77人的人,宣告被侵犯人權?哈、哈、哈......... WOW! 人權!我愛死人權了!好啦,不開玩笑了,其實 這人 應該現場就地正法,後續的一切;包含法庭那場所謂程序正義的大戲,都是鬧劇。所以我才會強調所謂的人權從來都不是普世價值,也絕非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或法律標準,會出此論調者,皆偽善。說因為人權,所以廢死?簡直比我還會說笑話。後記:今天08/03聽聞北投女童割喉案兇嫌無期定讞,心頭堵得慌,故再說笑話一則:萬能的天神請賜與我神奇的力量,啊,可能不管用,因為神愛世人,還是換個對象。死神路克請把死亡筆記本不小心丟在我家門口,而且要讓我撿到,我必將咒死那些罪犯以及一樣該死的最高院法官們!TNND!!! 成年人存活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裡久了,或多或少都沾染了些該死的氣息,遭遇死劫總有一些因果。一個才八歲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呢?只因為倒楣遇到了個瘋子就該死?而瘋子、人渣竟然還有法律在保護!什麼活著才能贖罪?該懺悔、贖罪的對象都沒了,還懺什麼悔、贖什麼罪!你給我下地獄向閻羅王懺悔去!真他媽混帳透頂的鬼人權、屁法律!)
一份答案卷,其中答案是正確的,推導過程卻有瑕疵,你會給幾分?套用年輕人的次文化:87分,不能再高了。
編者註:
我認為所謂心理因素從來都不會是因素,心理狀態是大腦受到內外在刺激後呈現出來的結果;更精確地說它是種處於高度變化中的過渡狀態,待大腦自以為理解之後便形成認知,這就是一種穩定的心理型態了;直到再次受到新的衝擊...... 然後,許多實驗證明身心是聯動的,所以我相信後天同性戀者是可能出現的。
註:參考文獻存在的目的至少有:(1)提供作者寫作、研究方向;(2)內容可支持或輔助作者的觀點;(3)藉由作者提出的新觀點駁斥既存的文獻資料。它不是拿來抄的!
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其成因包括生理與心理因素(編者註)、生活經驗及社會環境等。目前國內外重要醫學組織均認為同性性傾向本身並非疾病。
民法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二人結婚須以具有生育能力為要件;亦未規定結婚後不能生育或未生育為婚姻無效、得撤銷或裁判離婚之事由,是繁衍後代顯非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相同性別二人間不能自然生育子女之事實,與不同性別二人間客觀上不能生育或主觀上不為生育之結果相同。故以不能繁衍後代為由,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非合理之差別待遇。大法官們顯然也沒搞懂同性性傾向到底是先天的(生理因素)還是後天的(經驗與環境),於是在不經思考的狀況下,囫圇吞棗地將許多參考資料湊在一起,直接寫出一個別人塞給他們的結論。這讓我想起從前學生在交給我的報告裡總是列出一堆參考資料,內文幾乎看不到學生自己的意見,充斥的只有東拼西湊的鬼東西,氣得我告訴他們,以後不用加註參考文獻了(註),要寫就寫你自己的東西,要參考資料,我自己找就有!大法官的程度居然跟中學生一樣,真是慘不忍睹。不過這似乎不能怪罪大法官,畢竟他們在中學以後便不再接觸科學了......
若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先天的),那麼其成因就是生理因素,與生活經驗或社會環境有何關係?又若可因生活經驗或社會環境造成同性性傾向(後天的;這不是特徵而是偽裝),那麼怎會有性傾向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的結論?這些人不是已經改變給你看了嗎?
如果某人可以因後天因素變更其性傾向,那麼為何不能詳究其變異機制,翻轉其變異後的性傾向?如同精神科醫師探索精神病患的致病因素後,施以藥物或心理治療而達成矯正之目的一樣?
又假設同性性傾向如同遺傳疾病是天生的(請小心,我並不是說同性戀是遺傳病,而是此行為的根源出自遺傳物質突變的機率最高;事實上它根本不可能遺傳),醫生能因為同性性傾向或遺傳疾病屬難以改變之個人特徵而放棄研究與尋找可能的療癒或預防策略?沒有人願意罹患遺傳病,所以人們會做遺傳諮詢、基因篩檢、產前檢查,甚至預防性流產,我也不相信有人或有父母希望自己或是孩子天生就是個同性戀者!既然如此,為何不著手開始研究預防與解決之道?這絕對屬於優生保健的一環,同時還能解決世界性的衝突與對立!好事,要趕緊做。
這些大法官如果具有獨立思考的辯證能力以及足夠的科學素養,怎會只偏聽、偏信部分所謂專家學者所言,同性性傾向本身並非疾病(但卻是變異、異常),因此無須或不可矯正之言?若進行回復性傾向的矯正,會對當事人造成極大的痛苦?這些所謂的專家學者以為醫療行為是請客吃飯嗎?請問哪一項醫療措施不痛苦?痛苦?還可能致命呢!利害得失的評估,決定權操之在己。然而,竟有人提議禁止醫師對同性戀者進行矯正或治療,違者可撤銷醫師執照!(幸好沒被採納,顯然還有腦子清醒的人存在)如果有同性戀者有意被矯正性傾向呢?為何現在出櫃就是勇敢?矯正行為就要被認定違反醫師倫理?為何同性戀者只剩下出櫃這個選項?憑什麼剝奪人家被矯正、治療的權利?沒有疾病就不能進行醫療行為?請告訴我那些去給醫師整容、整形的,有幾個患有疾病?
另外一點也讓人覺得納悶,同性戀的成因以及是否被醫學組織認定為疾病與這次的釋憲案有何關係?不管同性戀是病不是病,與他們能否具有婚姻權有關聯性嗎?
學法律的,字斟句酌在所難免,惟不能陷在文字堆裡而看不見其他真正重要的內涵。婚姻在成為法律條文之前是人類社會演變出來的一種約定成俗,這種約定成俗顯然有助於人類社會的穩定與延續,而人類社會的穩定與延續不就是奠基於後代的生育嗎?民法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二人結婚須以具有生育能力為要件,為什麼不用明文規定?因為這是平民大眾的生活常識啊!更別提人本身就是生物,必然遵循生物學原理。大法官,你們的腦子是不是已經被法律條文給塞爆了,以至於把生活常識都給擠了出去?而大法官們連常識都沒有,遑論生物學。最可笑的是,大法官竟把自己降格成刁民,學起了刁民語法:法律並未規定你家門口不能停車,我就要停,你咬我啊!
至於最後那兩句話,看了讓人啞然失笑,好個雙重標準。同性婚不能生育與異性婚不願生育結果相同,若以生育與否限制同婚,顯非合理之差別待遇。咦,這會兒怎麼又重視起結果了呢?那麼為何同樣是惡意、蓄意、隨意殺人的結果,有些可以判死,有些又判活?最讓人傻眼的是,同一案件、同樣最高院、同樣的事實證據下,居然還能「死而復生」!而為了判活,法官們什麼離譜荒唐的理由都搬得出來,那些莫名其妙被判死刑的人,是否也要申請釋憲,我們都被明顯差別待遇了呢?依照這群大法官如此重視人權、平等的邏輯,極可能判定死刑違憲,那些死囚以及已被誤殺的犯人家屬搞不好要大聲疾呼,因為你們這些該死的法官,判了犯人死刑,令其身心遭受到嚴重的摧殘,我們要申請國家賠償!(請注意,這是反諷。聽說法律不溯及既往,就算未來廢死,這狀況也不可能發生,純粹只是諷刺而已)別以為不可能,挪威那個瘋狂殺人犯就曾告過挪威當局侵犯人權,還勝訴呢!(這是個高難度多重反諷啊,咦,我好像學起了苗博雅語法了,呵呵。一個槍殺77人的人,宣告被侵犯人權?哈、哈、哈......... WOW! 人權!我愛死人權了!好啦,不開玩笑了,其實 這人 應該現場就地正法,後續的一切;包含法庭那場所謂程序正義的大戲,都是鬧劇。所以我才會強調所謂的人權從來都不是普世價值,也絕非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或法律標準,會出此論調者,皆偽善。說因為人權,所以廢死?簡直比我還會說笑話。後記:今天08/03聽聞北投女童割喉案兇嫌無期定讞,心頭堵得慌,故再說笑話一則:萬能的天神請賜與我神奇的力量,啊,可能不管用,因為神愛世人,還是換個對象。死神路克請把死亡筆記本不小心丟在我家門口,而且要讓我撿到,我必將咒死那些罪犯以及一樣該死的最高院法官們!TNND!!! 成年人存活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裡久了,或多或少都沾染了些該死的氣息,遭遇死劫總有一些因果。一個才八歲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呢?只因為倒楣遇到了個瘋子就該死?而瘋子、人渣竟然還有法律在保護!什麼活著才能贖罪?該懺悔、贖罪的對象都沒了,還懺什麼悔、贖什麼罪!你給我下地獄向閻羅王懺悔去!真他媽混帳透頂的鬼人權、屁法律!)
一份答案卷,其中答案是正確的,推導過程卻有瑕疵,你會給幾分?套用年輕人的次文化:87分,不能再高了。
編者註:
我認為所謂心理因素從來都不會是因素,心理狀態是大腦受到內外在刺激後呈現出來的結果;更精確地說它是種處於高度變化中的過渡狀態,待大腦自以為理解之後便形成認知,這就是一種穩定的心理型態了;直到再次受到新的衝擊...... 然後,許多實驗證明身心是聯動的,所以我相信後天同性戀者是可能出現的。
註:參考文獻存在的目的至少有:(1)提供作者寫作、研究方向;(2)內容可支持或輔助作者的觀點;(3)藉由作者提出的新觀點駁斥既存的文獻資料。它不是拿來抄的!
20170701
沒有人反對性別平等教育、沒有人反對性別平等教育、沒有人反對性別平等教育,家長反對的是青春期學生性平教材中有關性別光譜、性別流動、情慾交流(動)等相關爭議內容,以及對絕大多數人而言簡直庸人自擾的性別認同、性傾向的探討(請注意,這兩個詞彙最近有人刻意誤導成行之有年的性向探討,真是亂七八糟。至於所謂性別氣質根本是個虛假詞彙。性別可明確定義,氣質意涵則因人而異,一個人的氣質如何與其性別並無關連。相關爭議內容連結:https://voteforfamily.net/%e4%b8%8d%e7%95%b6%e6%95%99%e6%9d%90%e5%9c%a8%e9%80%99%e8%a3%a1/),還有家長們最是無法忍受的明示也好、暗示也罷的性解放導致性氾濫所衍生出來的家庭、社會、法律、健康、醫療(參見下圖趨勢與安全性行為的侷限)等龐雜問題;別忘了,性事可是會鬧出「人命」來的。反歧視是沒有針對性的,任何人都不該被歧視;人種、膚色、性別、國籍、信仰,一切你想得到足以區分人類的屬性,都是一樣的,只要是人就沒有分別,都不該被歧視。那麼為何要單離出所謂的「性少數」的被歧視?
關於性別平等,《兒童權利公約》想得比反同家長更遠
性別平等教育禁止基於性別之歧視,兒童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不管是台灣還是其它國家,校園中對於性少數兒童的歧視仍層出不窮,聯合國在《生而自由,一律平等》的手冊中,即建議將「不歧視和多樣性原則」納入學校課程,讓性少數獲得接納,降低這些孩童遭受身心暴力、虐待與不公平對待的機會。因此,依據國際人權規範的建議,校園內的性別平等教育應該積極推動實施才對,這也讓目前台灣關於性別平等教育的爭議更令人匪夷所思。
就說沒有人反對性別平等教育嘛,對性平教材的部分內容有意見就是反性平教育?這到底是在扯什麼呀!校園中對於性少數兒童的歧視仍層出不窮?什麼是性少數兒童?自認是同性戀者?男生卻個性軟弱毫無陽剛氣質或反之?女生卻宣稱自己是男生或反之?分明是人格特質的歧異,偏要扭曲成性別議題,然後牽拖到同性戀的被歧視。這樣經由層層包裝的正當性意圖閃躲掉核心問題,真能減少同性戀者的被歧視?走著瞧吧。當一群小屁孩企圖捉弄一個人時(有沒有讀出重點?),他們才不會想這麼多呢,此時他們的腦海中大概只有一個念頭:我討厭這個傢伙。為什麼討厭?太笨、太煩、太胖、太耀眼、太陰沉、太娘娘腔、太自以為是,也可能只是一個不友善的眼神、一句不經意的話語,反正就是一整個不爽啊,哪有為什麼!青春期孩子的腦袋是連自己都無法精準控制的狀態,所有的理由都只是辯詞。這群人把同性戀議題包裝在性平教育裡、強調「性少數」的被歧視,動機與目的到底是什麼?實在讓人費解。我只能肯定一點,這群人絕非先前我所謂的那「一群已經蛻變的純淨的人類」。思想純正的人是開大門、走大路的,不會這樣拐彎抹角。
20170720
同婚釋憲案結束後,贊同方銷聲匿跡了好一段時間,近日不知何故居然又集體鬼上身,請看:
路人甲:促進性別實質平等乃是國際主流價值、亦是不可逆的世界趨勢。邀請反同團體加入性平會,不僅蔑視《性平教育法》、破壞性平價值、更是貽笑國際。
路人乙:反同人士這些年來做了些什麼?不斷散播謠言,抹黑同志、雙性戀、跨性別、性別不明者,製造社會對於性別和性取向少數族群的仇恨,打壓校園的性別平等教育,鼓吹不合時宜的性別概念……種種惡行,罄竹難書。
路人丙:中國是一個集權國家,為了維持政局穩定,人民是沒有自由和人權,因此現階段跟中國談論人權無疑是天方夜譚。同理,同志平權也跟自由一樣是普世價值,但要與這些無所不用其極地散播謠言反同、反性平教育的反同團體共事,要跟他們討論性平教育等,不也是一樣的荒謬嗎?
路人丁:多元文化社會所謂的多元,從來都不是把紛雜觀點拼湊,然後讓它們相互較勁廝殺。多元指的是挑戰各種形式的歧視,分析壓迫和權力關係,培養多元文化識能,提倡社會正義的民主素養。
路人戊:多元的基石是相互尊重和不歧視。若將一群自始至終都在歧視非異性戀性向者,甚至帶頭壓迫、攻擊、排斥、詛咒同性戀的激進宗教信徒納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甚至自以為這是包容多元聲音,那恐怕不只錯得徹底,還彰顯了鄉愿無知。
20180122
賴天恆/詮釋的不正義:萌萌與性平教育
詮釋的不正義:因為詮釋上的邊陲化,個人部分非常重要的社會經驗無法被眾人理解的不正義
萌萌反對部分性平教材內容其實就是企圖惡意製造「詮釋的不正義」。性平教育除了提醒人不要輕易地落入特定狹隘概念的框架之中,更重要地就是讓人可以去理解自己的特質,知道就算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也沒關係。這種教導有助於在不幸遇到各種霸凌時,能理解自身受到的壓迫,並有足夠的概念去闡述自身受到的不幸,同時教育其他特質的人應有同理心以避免產生所謂的詮釋的不正義。萌萌企圖剝奪反刻板印象、反偏見、反歧視等重要且必要的概念,本質上就是跟中國共產黨一樣,企圖制止別人去理解、闡述自身受到的霸凌、壓迫。政府必須堅決地回絕這種中國共產黨式的不正義。保智防萌,人人有責。
很抱歉我擅自修改了賴天恆的部分文字,因為我實在不想再讓這裡出現一些有關性別光譜之類的鬼東西而髒了大家的眼,以及滿是偏見的言詞而濁了眾人的心,惟我能保證絕不竄改他的原意。(有興趣讀原文的人請自行搜尋)
關於性平教育的爭議已經講太多(性教育、平權與同性戀),不想再提了。我比較感興趣的是最後那四個字:保智防萌。任何一個理智的人都會思考一個問題,中國共產黨對現在的中國人而言到底是讓我們真的能立足大陸放眼國際而值得驕傲?還是因為欠缺某些西方所謂的普世價值而應該感到可恥?我們該保留住自己的文化瑰寶以自己歷久彌新的民族傳統為榮?還是一味追逐所謂的世界潮流而迷失了自己成為失根的蘭花?我自己是活在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光復大陸國土解救大陸同胞等口號的教育環境下長大的,中國共產黨曾經是我的敵人;但那是因為這個政權奴役人民,改革開放後的中國共產黨正在華麗轉身當中,看著大陸人民已不再需要他人解救,兩岸交流日益頻繁不再諜影幢幢,建設中國的方略循序開展國力日漸壯大,最難能可貴的是,大陸已深切反省文革給人民所帶來的傷害,現正積極地尋回過去所丟失的。中國共產黨早已非我的敵人,今日大陸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所成就的一切,我與有榮焉。當然大陸還是有許多缺失亟待改善,如同一位部長級的官員說的:「還得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逐漸把短板(缺點)補起來」。所有中國人都願意等,當然包括我。
賴天恆為什麼會如此突兀地將性平議題與中國共產黨掛勾?要人們 保智防萌 的賴天恆請安心,人們的智一直都在,你想玩的把戲,路人皆知。蚍蜉撼樹,聽過吧,你就繼續搖,但別太操勞把自己的健康也給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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