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氛圍恐同、厭女嗎?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一件事,我極厭惡胡扯別人恐同、厭女的那一群覺青與高級公民;這群人的存在讓我覺得噁心。
王曉丹/恐同?厭女?讀《從噁心到同理》與《這是愛女,也是厭女》
人們會覺得噁心,往往來自於一種區分正常、不正常的主流規範 — 同性戀就是不正常的偏誤認知,讓人產生同志使人噁心的感受;厭女情緒的背後,潛藏著聖女與妓女的主流規範,掀起任意評價女人的道德聖戰 — 女人就是不該如此的偏誤認知,讓人產生對女人的厭惡。
有個神經病一天到晚擔心天會塌下來,所以天天望著天,他,噁心嗎?不,搞不好還會成為天文專家呢;有個神經病一天到晚擔心人家厭他、仇他、恐他,所以天天帶刀械提防著旁人,他,噁心嗎?不,除非有一天他終於崩潰隨機在街上亂砍人。所以,不正常與妓女從來都不是令人噁心的原因,令人噁心的是,「正常人」與「聖女」、「不正常人」與「妓女」 胡扯 與幹出些 讓人不齒之事 。舉例是吧,來,把滑鼠滾輪往上方滾去,要多少,有多少。(反鳴人堂)
再一次善意提醒:(1)生物學上的噁心是本能,與生俱來、不需學習的,此行為有助於保護動物體免於髒東西的進一步危害(註)。至於心理學上的噁心嘛,我個人認為也有相同作用;是否經學習而來?不確定,但因為可以把汙穢的思維嘔吐出去,這顯然有助於心靈的純淨。(2)高度社會化的動物群體,群體的利益永遠高於個體,道德與法律便是在此基礎之上延伸出來的約定成俗與制度,藉以限制個人的行為。當看見王曉丹說 個體比集體重要 時,噁心感便從胃部翻騰上來直衝腦門;這噁心來自法學院教授?性別?不,是胡扯 -- 你可以提出一百個理由說個體特質必須被尊重,另外再論述一千個原因說弱勢個體必須被善待,但你怎麼可以扯出個體比群體重要這種明顯邏輯不通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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